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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撤销劳动仲裁和民商要有什么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3 11:08
单位吊销劳作判决和民商事判决判决书有什么条件
根据《劳作争议调停判决法》第49条规则:用人单位有根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则的判决判决有下列景象之一,能够自收到判决判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作争议判决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吊销判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过错的;
(二)劳作争议判决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判决所根据的根据是假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平判决的根据的;
(六)判决员在判决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判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检查核实判决有前款规则景象之一的,应当判决吊销。
判决判决被人民法院判决吊销的,当事人能够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作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判决法》第58条规则:当事人提出根据证明判决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能够向判决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吊销判决:
(一)没有判决协议的;
(二)判决的事项不属于判决协议的规模或许判决委员会无权判决的;
(三)判决庭的组成或许判决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判决判决所根据的根据是假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平判决的根据的;
(六)判决员在判决该案时有索贿,徇私舞弊,枉法判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检查核实判决有前款规则景象之一的,应当判决吊销。
人民法院确定该判决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判决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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