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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是否能申请经济适用房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8 18:10

为保证住宅权力,我国修建了经济适用房,契合相应条件的能够进行请求,那么离婚是否能请求经济适用房,关于请求经济适用房条件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为听讼网小编整理了关于请求经济适用房条件的法律知识,供我们学习参阅。
一、离婚后能够请求经济适用房吗
购买经济适用住宅请求人(以下简称请求人)分为家庭请求人和独身请求人。家庭请求人是指配偶两边组成的家庭以及离婚(或丧偶)带子女的单亲家庭;独身请求人是指到达法定晚婚年纪以上的未婚人员以及离婚(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契合三个条件可申购 。
1、具有市区乡镇非农业家庭常住户口三年以上;
2、两口人(含)以上的无房户家庭(无房户是指家庭成员名下均无自有房产,将自有房产转让后的无房家庭不属于无房户);
3、家庭年收入6万元以下。 在同等条件下,要依照请求人的家庭人口、收入状况、住宅困难程度进行排序,承认购房目标和购房面积。
4、购买程序 买“经适房”分七步走 经济适用房出售要依照请求挂号、查询了解、资历初审、辖区公示、会集审阅、批阅发证、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不必排队购买。
二、离婚后请求经济适用房需求哪些资料
1、《批阅表》及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或丧偶的供给相关证明。外来务工人员夫妻两边还需出具市(区)劳作保证部分判定的劳作合同书和《广东省工作赋闲手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接连缴交社会保险费满2年的证明资料。
2、住宅证明。请求人和一起请求的家庭成员在户籍地点地、现居住地或外地具有房产的证明资料;承租住宅的,供给租借合同或产权单位租借证明。住宅证明由请求人及其一起请求的家庭成员地点工作单位(地点单位已吊销的,由承继其权力事务的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居委会出具。
3、收入证明。请求人及其一起请求的家庭成员的上一年度收入证明(工资收入、各类补助及其他收入);未工作的,供给赋闲证或《广东省工作赋闲手册》或其他相关证明。
关于收入证明弥补一下,个体工商户或出资办企业的,供给营业执照和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及相关税收缴交凭据;有工作单位的,收入证明由请求人及其一起请求的家庭成员地点工作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的,收入证明由请求人及其一起请求的家庭成员户籍地点地居委会对其自报状况进行审阅并加盖公章。如上便是离婚后请求经济适用房吗以及需求的资料的相关内容。
归纳上面的介绍,请求经济适用房有相应的条件,离婚后契合条件能够请求。信任我们看了上面介绍后,关于请求经济适用房条件的法律知识有了必定的了解,假如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听讼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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