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生育保险费用的津贴标准是多少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6 15:34依据《南宁市员工生育稳妥方法》(试行)相关规则,女员工生育后,不是依照生育医疗费用的实践发作额享用生育稳妥待遇,而是依照相应的定额规范享用生育稳妥待遇。正常情况下的生育医疗费用补助规范依据《南宁市员工生育稳妥方法》(试行)第十一条规则,参与...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南宁生育稳妥费用的补助规范是多少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依据《南宁市员工生育稳妥方法》(试行)相关规则,女员工生育后,不是依照生育医疗费用的实践发作额享用生育稳妥待遇,而是依照相应的定额规范享用生育稳妥待遇。
正常情况下的生育医疗费用补助规范
依据《南宁市员工生育稳妥方法》(试行)第十一条规则,参与生育稳妥并准时足额交纳生育稳妥费的用人单位,其参保的女员工契合计划生育规则生育条件,在参保后怀孕并出产、天然流产或经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证明因医学需求停止妊娠的,按以下规范享用待遇:
一是女员工出产、天然流产或停止妊娠的,在法律法规规则的产假期间,以其出产、天然流产或停止妊娠当月所在单位交纳生育稳妥费的人均月缴费基数为规范,按月发给生育补助,缺乏1个月的按日历天数计发。
二是女员工妊娠单胎满28周及以上安产的,一次性补助1800元;难产或多胞胎安产的,一次性补助2300元;多胞胎难产的,一次性补助2500元。
三是女员工怀孕不满14周天然流产或因医学需求停止妊娠的,一次性补助300元;怀孕满14周、不满28周天然流产或因医学需求停止妊娠的,一次性补助400元;怀孕满28周及以上因医学需求停止妊娠的,一次性补助800元。
特别情况下的生育医疗费用补助规范
依据《南宁市员工生育稳妥方法》(试行)第十二、十三条之规则,
一是参与生育稳妥并准时足额交纳生育稳妥费的用人单位,其参保的男员工如爱人属农村户口或无工作单位,未享用生育稳妥待遇,契合计划生育有关规则,在男员工参保后怀孕并出产、天然流产或经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证明因医学需求停止妊娠的,按正常情况下生育医疗费用补助规范的50%享用生育医疗费用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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