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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协议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7 13:14
在现代社会夫妻之间爱情有点对立与冲突是十分正常的,但有的时分或许便是由于这些小的对立没处理好就会导致离婚这也是十分常见的作业,在一般情况下我们会挑选协议离婚来完毕这段爱情,经过对离婚的一些关键问题进行洽谈来到达平缓分手的意图,那么在法律上协议离婚需求哪些条件呢?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期望对您有协助。
自愿协议离婚的条件
主体要件
依法处理了结婚挂号的合法爱人。即不包括不合法同居的男女两边也不包括现实婚姻。
合意要件
要求"两边自愿"即爱人两边就离婚问题达到一起的意思表明,而且这种意思表明有必要实在、自愿。因受对方或别人的诈骗、钳制或因严重误解所作出的离婚的意思表明无效。
其他要件
有必要具有"对子女和产业问题已有恰当处理"的法定要件。"恰当处理"是指协议离婚两边当事人就子女抚育和产业问题处理达到协议。其间,子女问题恰当处理,包括未成年人子女由何方承当监护职责,子女的抚育费和教育费怎么担负,子女的姓氏是否改动等。产业问题,包括一起产业合理的切割与处理,对一起债款的分管,对住宅的分配,对日子困难方的经济协助等内容。而且,以上条件也是离婚协议书所应当包括的内容。
主管机关
新《婚姻挂号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则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两边应当一起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记机关处理离婚挂号。
离婚挂号按地域统辖准则进行统辖。
〈婚姻挂号作业暂行标准〉第五条 婚姻挂号统辖依照行政区域区分。
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处理两边或许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挂号。
(二)省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据实际情况,规则乡(镇)人民政府处理两边或许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挂号。
(三)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许其确认的民政部门,处理一方常住户口在辖区内的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裔、出国人员的婚姻挂号。
处理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特别区域内居民婚姻挂号的机关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确认。
婚姻挂号机关不得违背上述规则处理婚姻挂号。
第六条 具有处理婚姻挂号功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设置婚姻挂号处。
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设置婚姻挂号处,应当构成文件,对外发布并报上级民政部门存案。
第七条 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城镇人民政府设置的婚姻挂号处别离称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婚姻挂号处,××市民政局婚姻挂号处,××县(市、区)民政局婚姻挂号处,××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婚姻挂号处。
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设置多个婚姻挂号处的,应当在婚姻挂号处前冠其所在地的地名。
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就算爱情破裂了大部分夫妻仍是想要平缓的完毕都会挑选协议离婚,避免了诉讼,缓解了婚姻当事人的敌视和仇视。但这么做会有必定的危险,这是由于协议离婚的协议书内容,不像法院的判定和调解书相同,具有法律效力。协议离婚后,当一方不实行离婚协议中的内容时,另一方有必要向法院另行申述处理,而离婚协议书中约好的内容,不必定百分之百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撑,有很大的不确认性。假如在这方面出了问题的话主张咨询相关专业律师,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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