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注册商标续展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4 03:26
所谓注册商标的续展,是指延伸注册商标的有用期限。  
我国注册商标的有用其为10年。那么,是不是一切注册商标满了10年,有用期就一概停止,商标专用权就一概不受法令维护呢?对此,我国《商标法》第24条作出了清晰而具体的规则:“注册商有用期满,需求持续运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请求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请求的,能够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仍未提出请求的,刊出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用期为10年。”从这条法令规则咱们能够看出:注册商标人如需在期满后持续运用该注册商标,就应当在期满 前6个月内请求续展,有特殊状况未能在这个期间请求续展的,还能够享用6个月宽展期的待遇。每次续展的有用期为10年,只需商标权人以为需求,能够无数次地请求续展,因而能够长时刻地运用该注册商标,使已确认的商标诺言得到长时刻维护,尤其是对那些驰名商标续展的含义就理显得重要。  一起,商标权续展作为商标权人的一种民事权利,又是建立在商标权人自愿基础上的,对那些期满后不处理续展请求的商标,将被视为主动抛弃续展请求权,而由商标 局刊出其注册商标,然后丢失商标专用权。而一旦呈现这种状况,或许会使一些企业长时刻运用建立起来的商标诺言随之遭到危害;若商标因未续展而被另一家企业注 册,原商标注册人应失掉了从头注册的弥补时机;假如被刊出商标是世界注册商标,而取得世界注册的时刻又是5年之内,那么,依据《商标世界注册马德里协议》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则,该商标在主权国被刊出,就意味着失掉在其他国家取得的商标专用权。这样,就会给企业形成 无法弥补的丢失。因而,除那些因产品不适销对路,或因企业管理不善而转产、停产、破产、原商标无需续展的以外,应慎重考虑注册商标的续展,充分利用好这一民事权利,以维护企业的利益。  
商标续展注册对一个企业来说,虽说是一个比较简单的法令程序,但也有必要严厉按照要求和规则和程序处理。依据《商标法实施细则》第22条及有关规则,请求商标续展注册的,请求人应当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核转。每一个商标请求,应当交送续注册请求书2份(其间1份由核转机关留存),商标图样5份;续展注册请求书应当写明注册商标的称号、注册证号、有用期限届满日期、请求人的全称和具体地址、请求续展的日期等。请求人在交送续展注册请求书的一起,还应交回原注册证,并交纳续展拖延费。  商标局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核转的续展请求后,应当进行仔细审阅,查看请求手续是否完备,是否超越了宽展期,商标的外观、内容及请求人等要素是否有改动, 对契合续展注册要求的,妈可予以核准,将原商标注册证加注发还,并予布告。对其他都契合要求,仅仅书证不完备的,可要求请求人在规则限期内补齐后核准续展 注册。  
续展商标有用期自该商标上一届有用期满次日起核算。  
商标局关于请求续展注册的,一般都会核准。但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请求将被驳回。  
(1)超越宽展期提出续展注册请求的;  
(2)自行改动原注册商标的图形、文字的;  
(3)自行扩大原注册商标核定的产品运用范围的。  
续展注册请求一旦被驳回,其续展请求注册费一起被退回。此刻,原商标权一切人也就不再原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不再受法令维护。若续展请求被商标局驳回,请求人还能够按照规则提出复审请求。依据《商标法实施细则》第23条的规则,续展请求被驳回之后,如请求人不服,可在收到驳回告诉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定委员会递送《驳回续展复审请求书》1份,请求复审,一起附送原《商标续展注册请求书》和《驳回告诉书》。商标评定委员会作出结局决议,书面告诉请求人。结局决议核准续展注册的,移送商标局续展注册,并予布告。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