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市内转院办理方法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2 09:20就事程序:市内转院: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期间,因定点医疗机构限于技能和设备条件所限不能诊治的危重疑问病症,由三级或专科医院诊治科室提出转院请求,转往市内转院定点医疗机构;科室主任赞同后,报医院医保办及分担院长批阅签章。参保人...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医疗保险市内转院处理办法介绍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1.就事程序:
(1)市内转院: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期间,因定点医疗机构限于技能和设备条件所限不能诊治的危重疑问病症,由三级或专科医院诊治科室提出转院请求,转往市内转院定点医疗机构;科室主任赞同后,报医院医保办及分担院长批阅签章。参保人员持《转院批阅表》一式三份到市医保中心申报窗口处理,符合条件者即时批阅并签章,将一份《批阅表》存档备检,另两份交参保人员,一份作报销凭据,一份交定点医院存档。
(2)市内紧迫抢救:参保人员因紧迫抢救在市内非定点医院医治,医治后5个工作日内,由单位或个人将就医状况写成书面请求陈述,单位盖章(灵敏工作人员由辖区社保处盖章),附相关材料到市医保中心紧迫抢救窗口申报。
2.需提交的材料:
(1)市内转院:《转院批阅表》;
(2)市内紧迫抢救:书面请求陈述、门诊急救病历、相关查看陈述(首要的能阐明病情严重程度的查看)、120急救发票等材料。
3.就事时限:
(1)市内转院:即时批阅
(2)市内紧迫抢救:收到申报材料7个工作日内完结批阅,并以电话方式告诉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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