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特征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4 12:45
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不履行行政机关的决议,内行政诉讼时效期间又不提起行政诉讼,也就是说,行政机关有强制履行权的,能够强制履行;行政机关没有强制履行手法的,能够请求公民法院强制履行。
法律咨询
行政机关请求公民法院强制履行有哪些特征?
律师答复:
1.请求人是作出详细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2.被请求人是详细行政行为相对的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
3.请求履行的条件有二:一是行政相对人不履行行政机关的决议,内行政诉讼时效期间又不提起行政诉讼;二是行政机关没有强制履行权。
4.向有管辖权的公民法院请求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公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则
第四十七条当事人以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联系或许有其他联系或许影响公平审判,有权请求审判人员逃避。
审判人员以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联系或许有其他联系,应当请求逃避。
前两款规则,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逃避,由审判委员会决议;审判人员的逃避,由院长决议;其别人员的逃避,由审判长决议。当事人对决议不服的,能够请求复议。
第四十八条经公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视为请求撤诉;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能够缺席判决。
第四十九条诉讼参与人或许其别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民法院能够依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许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有义务帮忙履行的人,对公民法院的帮忙履行通知书,无故推拖、回绝或许阻止履行的;
(二)假造、躲藏、消灭依据的;
(三)指派、贿买、钳制别人作伪证或许要挟、阻挠证人作证的;
(四)躲藏、搬运、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冻住的产业的;
(五)以暴力、要挟或许其他办法阻止公民法院作业人员履行职务或许打乱公民法院作业次序的;
(六)对公民法院作业人员、诉讼参与人、帮忙履行人凌辱、诋毁、诬害、殴伤或许打击报复的。
罚款、拘留须经公民法院院长同意。当事人不服的,能够请求复议。
第五十条公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停。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