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院和涉外仲裁机构的裁决在国外怎么执行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8 01:28
《民事诉讼法》第266条规则,人民法院作出的发作法令效力的判定、判决,假如被履行人或其产业不在我国领域内,当事人恳求履行的,可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恳求供认和履行,也能够由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订立或许参与的世界公约的规则或许依照互利准则,恳求外国法院供认和履行。
我国涉外裁定组织制造的收效裁定判决,当事人恳求履行的,假如被履行人或其产业不在我国领域内,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恳求供认和履行。因为我国是1958年《供认和履行外国裁定判决公约》的成员国,我国涉外裁定组织的裁定判决能够在世界上已参加该公约的90多个国家和地区得到供认和履行。
当事人恳求外国法院供认和履行我国法院或涉外裁定组织收效判决时,有必要供给下列文件:
(一)收效判决副本;
(二)业已送达的送达回证或其他证明文件,审判中有缺席判定景象的,还应供给缺席判定合法的有关法令文件;
(三)上述文件的译著,译文须选用对方通行或认可的文字。
外国法院收到当事人或我国人民法院的恳求后,与我国订有司法协议或公约的,按协议或公约规则要件检查,与我国无公约联系的按互利准则进行检查。检查合格者,按该国法令规则的程序予以供认和履行。
我国涉外裁定组织制造的收效裁定判决,当事人恳求履行的,假如被履行人或其产业不在我国领域内,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恳求供认和履行。因为我国是1958年《供认和履行外国裁定判决公约》的成员国,我国涉外裁定组织的裁定判决能够在世界上已参加该公约的90多个国家和地区得到供认和履行。
当事人恳求外国法院供认和履行我国法院或涉外裁定组织收效判决时,有必要供给下列文件:
(一)收效判决副本;
(二)业已送达的送达回证或其他证明文件,审判中有缺席判定景象的,还应供给缺席判定合法的有关法令文件;
(三)上述文件的译著,译文须选用对方通行或认可的文字。
外国法院收到当事人或我国人民法院的恳求后,与我国订有司法协议或公约的,按协议或公约规则要件检查,与我国无公约联系的按互利准则进行检查。检查合格者,按该国法令规则的程序予以供认和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