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行为之债具有什么特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7 19:33
侵权行为之债是除合同之债外的一类较为常见的债。与合同之债相对,侵权行为之债具有以下特色:榜首,它由非法行为所引起,侵权行为之所以可以在加害人和受害人之间发作债券债款联系,在于它侵犯了国家、公民和法人所享有的受法令保护的产业、人身上的合法利益,性质上归于不法。而合同之债则只能由当事人的合法行为引起。第二,侵权行为之债由加害人的单独行为所引起,与受害人的意思和行为武官,受害人仅仅被动地遭到青海。而合同之债则由当事人两边的意思表明所引起,当事人两边意思表明须共同,这是合同之债发作的根本原因。第三,侵权行为之债是法定之债,它的发作并非出于行为人的志愿,而是根据法令的直接规则。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侵权行为之债的内容,均有法令明确规则,且不得预先以约好革除加害人的补偿职责。而合同之债一般为恣意之债,法令多不作强行性规则。第四,侵权行为之债的内容主要为补偿危害,具有补偿受害人危害的效果。但因侵权行为包含对受害人人身或品格的损害,故加害人的职责不以产业性职责为限,还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非产业性职责。而合同之债的内容基本上都具有产业性质,债款人游览债款的意图,在于使债权人得到约好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