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按期交付房屋贷款时应如何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1 18:57房子典当借款还不上怎样办
房子和土地同时典当的规则,仅仅为了处理土地使用权和房子所有权分归于不同的权力人时的利益冲突,不是要强行扩张典当权的效能。
法律咨询:房产证上是我老公和公公的姓名,典当借款10年,每个月1.5万,现在还不上了不知道怎样办了,可否有延期的方法,这是我和老公仅有的房产,公公乡间还有土地,会被法院查封拍卖么?
律师回答:购房者假如在一段时间内,比方有些银行规则的接连3个月无法如期还款或累计6个月无法如期还款,银行会发《催款通知书》,假如还不还款,银行有权经过诉讼程序,对典当的房产进行处置,能够将房产拍卖用以归还借款。
但实践中,假如买房人因特别原因,暂时无法准时还贷,能够经过洽谈与银行签定补充协议,调整每月还款额或许延伸还贷期限。
房产典当后,债权人对典当物有优先受偿权.
即到期后,债务人不能还账的,债权人能够对典当物进行变价,拍卖,或折价处理,就所得钱款优先受偿.缺乏部分仍由债务人担负.剩余部分交还典当人.
相关法律知识:
典当特征(1)房子典当是原债权债务联系的担保,原债权债务联系是主合同,房子典当是从合同,它以原主合同的合法有用存在为前提条件,自身不能独立存在。
(2)典当的房子能够由典当权人保管,也能够由典当人保管,通常情况下由典当人保管。保管人应慎重保养所典当房子。
(3)负有清偿债务责任的一方不履行责任时,房子典当人能够直接行使房子典当权,不依托债务人的行为即可完成其权力。
(4)典当物须是房子,房子典当人能够是债务人,也能够是第三人,典当人有必要对典当的房子具有所有权,假如典当房子是国有房子,则典当人有必要对该典当房子享有处分权。
(5)房子典当权的设定,一般选用书面形式,并应明确规则担保的规模。
(6)房子典当人将房子典当后,并不丢失房子的所有权,因而,典当人应自己承当房子意外灭失的危险。
(7)房子典当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假如房子典当人未经房子典当权人赞同,将典当房子转给第三人时,房子典当权人对典当的房子享有追索权,房子受让人因而遭到的丢失,由房子典当人承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