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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的流程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9 08:11
打官司流程是指一般民事诉讼流程:申述(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送诉状)----法院立案检查(契合立案条件的,通知可是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法院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申述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争辩;通知当事人进行依据交流;可根据当事人请求,做出产业保全判定,并当即开端实行)----排期开庭(提早3天通知当事人开庭时刻、地址、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子提早3日进行布告)----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
1、宣告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告合议庭成员,奉告当事人权利责任,问询是否请求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说案子现实;
3、举证质证:奉告证人的权利责任,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依据和视听资料;两边当事人就依据资料发表意见;
4、法庭争辩: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现实和法律问题,进行争辩反驳和证明;
5、法庭调停:在法庭掌管下,双反各当事人协议处理胶葛;达到调停协议;制造调停书,两边当事人签收后收效;当事人实行调停书内容或请求实行;向法院通知提出再审请求;
6、未达到调停协议:合议庭合议做出判定(宣判);赞同判定,当事人主动实行判定文书确认的责任或向法院通知提出实行请求;不赞同裁判,
(1)判定:可在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判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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