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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催款函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6 09:37
致:*******
本律师承受************有限公司的托付,就您拖欠托付人告贷一事,特致函如下:
依据托付人供给的材料证明:您于******年****月****日入职托付人公司,在销售部担任**********司理职务,担任该区域的销售业务。为了更好地开发商场,******年****月****日,您与托付人达成了《告贷合同》及《告贷购车及典当合同》,您向托付人告贷人民币******元(大写:*****万元)用于购买轿车,并约好了告贷本息的归还方法及违约责任(详细见合同及还款明细表)。自******年****月份之后,您就私行中止了还款行为,******年*****月*****日为最终还款日期,但到现在您没有悉数归还告贷本金、利息、滞纳金及违约金,依据我国法令的相关规定及《告贷合同》的约好,您的拖欠还款的行为现已构成违约,严峻危害了托付人的合法权益。
据此,托付人授权本律师慎重函告您:限您自收到本律师函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尚欠的告贷本金******元,利息*****元,滞纳金*****元,违约金*****元,合计人民币******元整。不然,本律师将依授权采纳进一步法令行动。到时,尊下即将承当因此而支付的严峻法令结果及个人诺言丢失。
望慎重考虑,赶快实行还款责任,避免诉累。
特此函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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