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的特殊性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7 03:22房子生意合同具有以下的特殊性:
一、房子与土地的不可分割性。在买受人付出合同约好的价款后,在获得房子一切权的一起,也获得了该房占地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是属国家一切,是制止一切权生意的,但可以付出必定价款后获得土地使用权,这样,房子才有赖以“安身”的当地。房子与土地的不可分割性,决议了在获得房子一切权时一起获得土地使用权。
二、房子生意合同缔结前,因转让房子一切权或许触及第三人的利益,因而,法律规定,转让租借房子,应提早三个月告诉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三、房子生意合同签定收效后,两边当事人应当向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有关证件,经审查契合房子生意条件,处理过户手续(或产权证)后,房子一切权才算搬运,即出卖人才算将标的物交给。未经过户挂号(或产权挂号)的,买受人交给了合同约好的费用,仍没有占有该标的物,这一点是与一般生意合同的显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