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协议公证有哪些法律依据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6 12:48
核心内容:婚前产业公证,是婚前产业约好协议公证的简称,指公证机关对即将成婚的男女两边就各自婚前产业和债款的规模、权力的归属问题所达到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那么婚前产业协议公证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听讼小编给你介绍,仅供参考。
婚前产业公证,是婚前产业约好协议公证的简称,指公证机关对即将成婚的男女两边就各自婚前产业和债款的规模、权力的归属问题所达到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
婚前产业公证在我国是近几年新开办的一项公证事务,它有助于清晰夫妻两边婚前产业的数量、规模、价值和产权归属,是处理婚姻、产业胶葛的牢靠的法律依据,关于安稳家庭关系和产业关系,防备婚姻胶葛,维护夫妻两边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起到了杰出的作用。
能够处理婚前产业公证的人有两种:未婚夫妻仅仅其中之一,已婚夫妻也可处理婚前产业公证,只不过两边缔结的协议内容只触及各自的婚前产业,而不触及婚后两边取得的产业。因而称作“婚前产业协议公证”。
婚前产业协议公证的法律依据:
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则:“夫妻能够约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产业以及婚前产业归各自一切、一起一切或部分各自一切、部分一起一切。约好应当选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好或约好不清晰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则。”
第17条规则:“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产业,归夫妻一起一切:
(一)薪酬、资金;
(二)出产、运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承继或赠与所得的产业,但本法第18条第三项规则的在外;
(五)其他应当归一起一切的产业。夫妻对一起一切的产业,有相等的处理权。”
第18条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产业:
(一)一方婚前的产业;
(二)一方因身体受伤害取得的医疗费、残疾人日子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言或赠与合同中确认只归夫或妻一方的产业;
(四)一方专用的日子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产业。”
可见,我国《婚姻法》原则上规则夫妻各方婚前的产业归各自一切,但一起又答应夫妻两边书面约好婚前个人产业归夫妻两边共有。
婚前产业公证,是婚前产业约好协议公证的简称,指公证机关对即将成婚的男女两边就各自婚前产业和债款的规模、权力的归属问题所达到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
婚前产业公证在我国是近几年新开办的一项公证事务,它有助于清晰夫妻两边婚前产业的数量、规模、价值和产权归属,是处理婚姻、产业胶葛的牢靠的法律依据,关于安稳家庭关系和产业关系,防备婚姻胶葛,维护夫妻两边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起到了杰出的作用。
能够处理婚前产业公证的人有两种:未婚夫妻仅仅其中之一,已婚夫妻也可处理婚前产业公证,只不过两边缔结的协议内容只触及各自的婚前产业,而不触及婚后两边取得的产业。因而称作“婚前产业协议公证”。
婚前产业协议公证的法律依据:
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则:“夫妻能够约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产业以及婚前产业归各自一切、一起一切或部分各自一切、部分一起一切。约好应当选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好或约好不清晰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则。”
第17条规则:“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产业,归夫妻一起一切:
(一)薪酬、资金;
(二)出产、运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承继或赠与所得的产业,但本法第18条第三项规则的在外;
(五)其他应当归一起一切的产业。夫妻对一起一切的产业,有相等的处理权。”
第18条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产业:
(一)一方婚前的产业;
(二)一方因身体受伤害取得的医疗费、残疾人日子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言或赠与合同中确认只归夫或妻一方的产业;
(四)一方专用的日子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产业。”
可见,我国《婚姻法》原则上规则夫妻各方婚前的产业归各自一切,但一起又答应夫妻两边书面约好婚前个人产业归夫妻两边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