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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与资产转让有什么不同的税收负担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2 00:08

区别股权转让与财物转让所带来的税收担负的不同能够从四个方面来看待,一是营业税,二是增值税,三是企业所得税,四是土地增值税和契税,下面是从这四个方面区别股权转让与财物转让所带来的税收担负的具体介绍。
股权转让与财物转让的不同税收担负
一、正确区别两个概念
股东是企业的所有者,股权转让的主体是企业股东,客体是企业股份或权益;企业是财物的所有者,财物转让的主体是企业,客体是企业的财物。
转让股权时,触及三个独立主体:即为被转让企业的股东(转让方)、被转让企业(客体)和受让企业(购买方);而转让财物则仅触及两个独立主体:转让财物的企业(转让方)与受让财物的企业(购买方),与转让财物的企业股东没有直接关系。
发作股权转让行为时,被转让企业(转让的客体)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转让前后被转让方法人地位一直保存而且归于被转让方的财物不变;不然是转让财物的行为。
二、股权转让
转让股权触及的税收规则主要有:
1.营业税:免缴。根据《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告诉》(财税〔2002〕191号)第二条规则: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2.增值税:免缴。此行为归于非增值税交税规模。
3.企业所得税:转让方按股权转让收益的准则交税。根据《关于企业股权出资事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告诉》(国税发〔2000〕118号)第二条第一款:企业股权出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交税所得,依法交纳企业所得税。
4.土地增值税和契税:不缴土地增值税,由于不归于转让不动产行为。不缴契税,根据《关于股权变化导致企业法人房地产权属更名挂号不征契税的批复》(财税〔2003〕184号)。
三、财物转让
1.营业税:①转让企业产权时触及不动产和无形财物转让不交纳营业税。《关于转让企业产权不征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65号)规则: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则,营业税的征收规模为有偿供给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财物或许出售不动产的行为。转让企业产权是全体转让企业财物、债款、债款及劳动力的行为,其转让价格不仅仅是由财物价值决议的,与企业出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财物的行为彻底不同。因而,转让企业产权的行为不归于营业税征收规模,不该征收营业税。②非转让企业产权时触及的出售不动产和无形财物,应纳营业税。
2.增值税:①契合转让企业悉数产权的条件时,不交纳增值税。根据《关于转让企业悉数产权不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420号)规则:转让企业悉数产权是全体转让企业财物、债款、债款及劳动力的行为,因而,转让企业悉数产权触及的应税货品的转让,不归于增值税的交税规模,不征收增值税。②不契合转让企业悉数产权条件时应税货品的转让,要交纳增值税。
3.企业所得税:需区别全体财物转让还对错全体财物转让两种状况。
在全体财物转让时,①假如承受企业付出的交流额中,非股权付出额不高于所付出的股权的票面价值20%的,转让企业可暂不核算承认财物转让所得或丢失。②不然转让企业须核算承认财物转让所得或丢失。
企业以经营活动的部分非钱银性财物对外出资,应在出资买卖发作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出售有关非钱银性财物和出资两项经济事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规则核算承认财物转让所得或丢失。
4.土地增值税和契税:转让房子要触及土地增值税问题,受让方要触及契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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