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7 14:46
2014年河南省人身危害及交通事故危害赔偿各项规范
(依据2014年2月28日《2013年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算公报》收拾)
依据《2013年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算公报》,2014年或2014年一审争辩完结前,河南省发作的交通事故或人身危害赔偿案子,河南省法院在审理中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危害赔偿案子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中的2013年(受诉法院地点地上一年度)“乡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乡镇居民人均消费性开销”,“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年日子消费开销":
一、乡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398.03元/年;
二、乡镇居民人均消费性开销14821.98元/年;
三、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475.34元/年;
四、农村居民人均年日子消费开销5627.73元/年。
五、乡镇非私营单位在岗员工年平均薪酬 37958元
六、各行业员工平均薪酬
1、农、林、牧、渔业为24457元/年。
2、采矿业为55899元/年。
3、制造业为33936元/年。
4、电力、燃气及水的出产和供给业为45252元/年。
5、建筑业为32746元/年。
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为44421元/年。
7、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为45120元/年。
8、批发和零售业为31485元/年。
9、住宿和餐饮业为27404元/年。
10、金融业为63376元/年。
11、房地产业为37211元/年。
12、租借和商务服务业为31270元/年。
13、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为46603元/年。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办理业为32018元/年。
15、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为29041元/年。
16、教育为39843元/年。
17、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为39414元/年。
18、文明、体育和娱乐业为31648元/年。
19、公共办理和社会组织为34137元/年。
注:2013年全国乡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55元
(依据2014年2月28日《2013年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算公报》收拾)
依据《2013年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算公报》,2014年或2014年一审争辩完结前,河南省发作的交通事故或人身危害赔偿案子,河南省法院在审理中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危害赔偿案子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中的2013年(受诉法院地点地上一年度)“乡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乡镇居民人均消费性开销”,“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年日子消费开销":
一、乡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398.03元/年;
二、乡镇居民人均消费性开销14821.98元/年;
三、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475.34元/年;
四、农村居民人均年日子消费开销5627.73元/年。
五、乡镇非私营单位在岗员工年平均薪酬 37958元
六、各行业员工平均薪酬
1、农、林、牧、渔业为24457元/年。
2、采矿业为55899元/年。
3、制造业为33936元/年。
4、电力、燃气及水的出产和供给业为45252元/年。
5、建筑业为32746元/年。
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为44421元/年。
7、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为45120元/年。
8、批发和零售业为31485元/年。
9、住宿和餐饮业为27404元/年。
10、金融业为63376元/年。
11、房地产业为37211元/年。
12、租借和商务服务业为31270元/年。
13、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为46603元/年。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办理业为32018元/年。
15、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为29041元/年。
16、教育为39843元/年。
17、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为39414元/年。
18、文明、体育和娱乐业为31648元/年。
19、公共办理和社会组织为34137元/年。
注:2013年全国乡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5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