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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方拒绝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费应该如何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3 15:29
法律咨询:施工方回绝依照合同约好付出工程费怎么办?
甲方是乡村小修建队,无相应资质,与乡村建房户乙方签订了一份“高楼修建合同”,约好修建两层高楼,高楼主体完工后,乙方回绝依照合同约好付出工程费。请问:该合同是否有用?乙方应否按约好如数付出工程费?
律师答复:
有用,能够要求付出工程款。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修建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则
第二十一条修建工程投标的开标、评标、定标由建设单位依法安排施行,并承受有关行政主管部分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修建工程实施投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修建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揽单位。修建工程实施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修建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揽单位。
第二十三条政府及其所属部分不得乱用行政权力,限制发包单位将投标发包的修建工程发包给指定的承揽单位。
第二十四条发起对修建工程实施总承揽,制止将修建工程肢解发包。
修建工程的发包单位能够将修建工程的勘测、规划、施工、设备收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揽单位,也能够将修建工程勘测、规划、施工、设备收购的一项或许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揽单位;可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揽单位完结的修建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揽单位。
第二十五条依照合同约好,修建材料、修建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揽单位收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揽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修建材料、修建构配件和设备或许指定生产厂、供货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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