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土地使用证贷款可贷款多少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9 10:42土地运用权是一种非常重要的产业权,土地运用人能够将土地运用证进行典当,从银行获得借款,这也是重要的融资方法之一,土地运用证典当借款会有金额的约束,那么运用土地运用证借款可借款多少?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运用土地运用证借款可借款多少
用土地运用证进行银行借款时,能获得多少借款,根据土地运用权的价值而定,一般情况下借款是不能超过土地价值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三十五条 典当人所担保的债款不得超出其典当物的价值。
产业典当后,该产业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款的余额部分,能够再次典当,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
第三十六条 以依法获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子典当的,该房子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运用权一起典当。
以出让方法获得的国有土地运用权典当的,应当将典当时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子一起典当。
乡(镇)、村企业的土地运用权不得独自典当。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典当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运用权一起典当。
二、土地运用权典当的特征
土地运用权典当除了具有一般产业典当权的法令特征,如典当权是一种担保物权,以清偿债款为意图,具有不可分性、附特点以外,还具有其特有的法令特征。
(1)用于典当的土地运用权有必要是经过有偿出让或转让方法获得的合法土地运用权,并且是已处理土地登记手续的土地运用权。
(2)土地运用权典当设定自身并不发作土地运用权搬运,即土地运用权典当后,土地运用者可持续对土地进行占有、收益,只要在债款不能履行时,典当权人才干按照法定程序处置土地运用权,此刻土地运用权才发作搬运。
(3)土地运用权典当时,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随之典当。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典当时,其运用范围内的土地运用权也随之典当,也就是说,土地运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有必要一起典当。
(4)土地运用权典当不得违反土地运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则。
(5)土地运用权人将土地典当后,并不损失转让权,但在转让土地运用权时,应奉告典当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