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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没有抵押登记可以优先受偿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1 08:20
在民间假贷傍边,当事人两边在告贷协议里有时候会约好以房产来作为告贷典当物,那么房产没有典当挂号能够优先受偿吗?下面听讼小编为我们整理了这方面的常识,欢迎阅览!
【案情简介】
2012年3月7日,南昌市某物资总公司向陶某告贷,两边签定房子典当告贷协议一份,约好:告贷金额为50万元,告贷期限2个月。一起物资总公司以其公司名下的一栋房产的一层供给典当。同日,陶某将50万元现金交付给物资总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这以后,物资总公司将欠据及典当房子产权证原件交由陶某。
当月22日,物资总公司再次向陶某告贷,两边又签定房子典当告贷协议一份,约好:告贷金额为100万元,告贷期限1个月。一起,物资总公司以其公司名下该栋房产的第二层供给典当。同日,陶某将100万元现金交付给物资总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这以后,物资总公司将欠据及典当房子产权证原件交由陶某。
别的,两份合同中所涉典当房产,未在房管部分处理典当挂号手续。陶某本以为对方供给了房产作典当,随知因该典当未在房管部分处理典当挂号手续,无权建议优先受偿权。
【法令解读】
法院审理以为,原、被告间的债权债务联系清晰,被告分两次共向原告告贷150万元未偿还,有被告出具的房子典当告贷协议及欠据为证,证据确凿,法院予以承认。被告拖欠告贷不还,变成本案诉讼,应负本案的悉数职责。现原告要求被告偿还其告贷150万元,于法有据,予以支撑。但对原告建议告贷之日起的利息,因两边告贷协议及欠据中均未触及利息的约好,视为不付出利息,原告可建议告贷到期后的逾期利息。关于两边约好的典当房产,因仅交付了房子产权证而未处理典当挂号手续,鉴于原告诉请中未建议优先受偿权,法院不作处理。据此,法院判定被告南昌市某物资总公司偿还原告陶某告贷150万元,并承当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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