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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时交了订金却不想买房,这笔钱算是违约金标准吗?

来源:听讼网 2019-03-06 17:43

听讼网)买房子对每个人来说都是一件大事,好不容易凑齐一套房的首付,如何买到心仪的房子便成了问题,在经济条件有限的情况下,还是需要房屋购买法律咨询一下,避免被销售忽悠,买房的时候就需要更加谨慎一点。如果交了定金却不是自己想要的房子,定金还能退吗?

房屋协议书使用时的问题

陈某是烟台某房地产管理有限公司在浙江省杭州市区域内的宣传推广销售负责人。然而遇上了事又找不到免费律师,王某斐经朋友介绍至陈某处,经陈某推荐达成初步购房意向,并向陈某缴纳购房定金2万元,陈某向王某斐开具收款收据一份,开票人处落款为“陈某代”。房地产公司开具金额一致的企业收款收据一份,收款人处书写“王某雯”。此后,王某斐签订了一份房屋订购协议书和违约金标准书。过了段时间之后,王某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某返还房屋预购定金。那么王某斐能拿回2万元的定金吗?

听讼网李小娟律师认为,陈某并非受王某斐委托为其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且王某斐向陈某支付的2万元系购房定金,亦非居间报酬,故二者之间并无居间合同关系。陈某系接受某公司的委托在浙江杭州区域内的销售负责人,且其向王某斐开具的定金收据开票人处亦明确写明“陈某代”字样,可能还要承担违约金标准,可知陈某系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从事的民事法律行为,由被代理人承担相应民事责任。陈某代某公司向王某斐收取购房定金2万元后,在王某斐与某公司间形成定金合同关系,相应民事责任归属于某公司。因此,王某斐只能向定金关系的相对方即房地产公司主张权利。

买房子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货比三家多看几个楼盘后再做决定。不要轻易地被销售影响,如果我们在那一时间就冲动而交了定金,事后如果后悔,想要拿回定金也比较麻烦。因此,消费者要对自己买房的需求有充分的认知,交定金前务必考虑清楚。(法律咨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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