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住房公积金如何申请缓交呢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7 08:20长沙公积金缓缴申报流程
【受理单位】:长沙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及各区处理部
【批阅时限】:7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731-12329
请求缓缴景象:
1、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况的;
2、企业严峻亏本,且单位员工月平均薪酬等于或低于上年度全市员工月平均薪酬50%的;
3、经同意缓缴社保费用的;
4、因不可抗力形成巨大损失,严峻影响出产经营活动,且在扣除员工薪酬、社保费用后无法付出住宅公积金的;
5、被市或市以上政府确定为特困单位的;
6、归于国有改制企业/请求破产企业或归于关、并、转、迁等特殊情况。
请求缓缴所需材料:
1、《下降住宅公积金缴存份额或缓缴住宅公积金批阅表》;
2、员工代表大会决议书;
3、近三年度及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4、在职员工花名册;
5、在职员工近三个月薪酬表、社保缴费凭据;
6、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
请求缓缴流程:
1、单位经办人将请求材料递交到辖区住宅公积金中心;
2、7个工作日内处理中心得出批阅成果;
3、接到批阅成果15个工作日内,单位经办人到辖区处理中心处理手续,完结缓缴流程。
【温馨提示】:
1、批阅未经过单位,不能私行缓缴住宅公积金,否则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分。
2、缓缴住宅公积金的单位,在发作兼并、分立景象时,原单位应当为员工补缴缓缴的住宅公积金;无力补缴住宅公积金的,应当在清晰住宅公积金补缴职责主体后,方可处理兼并、分立手续。长沙住宅公积金缓缴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