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挪用公款罪立案金额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7 07:41
一些国家工作人员在运用自己职位的便当或许做出移用公款的行为,在法律上这是涉嫌构成移用公款罪。那么关于移用公款罪的立案规范中关于立案的金额是多少呢?这就需求咱们做好相关的了解,下面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移用公款罪立案金额
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立案:
l.移用公款归个人运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2.移用公款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盈余活动 的;
3.移用公款归个人运用,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越3 个月未还的。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 【移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运用职务上的便当,移用公款归个人运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许移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盈余活动的,或许移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越三个月未还的,是移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移用公款数额巨大不交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
移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助款物归个人运用的,从重处分。
看完本文之后,咱们就要知道移用公款罪的立案金额为个人运用在五千以上,进行盈余活动在一万元以上以及超越三个月没有进行偿还的行为。咱们需求对这方面的金额有必定的了解,才干知道能不能构成移用公款罪。假如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听讼网专业律师。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