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申请强制执行的文书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9 03:40
强制实行是一种实行方法,这是保护权力人的利益,一起也是保护法令的庄严,很多人会将判定书视为无物此刻强制实行就阻挠了这一行为,可请求强制实行的文书有哪些,听讼网小编整理了“可请求强制实行的文书有哪些”的内容为你答疑解惑。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则能够请求实行的法令文书主要有三类:榜首类是由法院制造的具有实行内容的法令文书,包含民事判定、裁决、调停书和刑事判定、裁决中的产业部分应当向该案的榜首审法院请求实行。如果是实行收效的付出令,则应向制造付出令的法院请求实行;第二类是其他机关制造的由法院实行的法令文书,包含公证机关制造的具有强制实行力的债务文书、裁决机关制造的由法院实行的裁决裁决书应由被实行人住所地或被实行的产业所在地的法院来实行。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统辖权的,当事人能够向其间一个法院请求实行;第三类是法院制造的供认并实行外国法院的判定、裁决或许外国裁决组织的裁决裁决书。当事人向两个以上法院请求的,由最早立案的人民法院统辖。
强制实行
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气,依据发作法令效力文书清晰详细的实行内容,强制民事责任人完结其所承当的责任,以确保权力人的权力得以完成。发作法令效力的文书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定书、完成担保物权裁决、供认调停协议裁决、付出令等。它们一经收效,责任人即应主动实行。如拒不实行,权力人可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实行。提出请求的权力人称请求人,被指名实行责任的人称被实行人。
第五百一十九条 通过产业查询未发现可供实行的产业,在请求实行人签字供认或许实行法院组成合议庭检查核实并经院长同意后,能够裁决完结本次实行程序。
按照前款规则完结实行后,请求实行人发现被实行人有可供实行产业的,能够再次请求实行。再次请求不受请求实行时效期间的约束。
第五百二十条 因吊销请求而完结实行后,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则的请求实行时效期间内再次请求实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五百二十一条 在实行完结六个月内,被实行人或许其他人对已实行的标的有波折行为的,人民法院能够依请求扫除波折,并能够按照民事诉讼法榜首百一十一条规则进行处分。因波折行为给实行债务人或许其他人形成丢失的,受害人能够另行申述。
关于你提出的“可请求强制实行的文书有哪些”问题,听讼网小编现已整理出来了,可请求强制实行的文书有:由法院制造的具有实行内容的法令文书、其他机关制造的由法院实行的法令文书、法院制造的供认并实行外国法院的判定,有问题欢迎咨询听讼网律师。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则能够请求实行的法令文书主要有三类:榜首类是由法院制造的具有实行内容的法令文书,包含民事判定、裁决、调停书和刑事判定、裁决中的产业部分应当向该案的榜首审法院请求实行。如果是实行收效的付出令,则应向制造付出令的法院请求实行;第二类是其他机关制造的由法院实行的法令文书,包含公证机关制造的具有强制实行力的债务文书、裁决机关制造的由法院实行的裁决裁决书应由被实行人住所地或被实行的产业所在地的法院来实行。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统辖权的,当事人能够向其间一个法院请求实行;第三类是法院制造的供认并实行外国法院的判定、裁决或许外国裁决组织的裁决裁决书。当事人向两个以上法院请求的,由最早立案的人民法院统辖。
强制实行
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气,依据发作法令效力文书清晰详细的实行内容,强制民事责任人完结其所承当的责任,以确保权力人的权力得以完成。发作法令效力的文书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定书、完成担保物权裁决、供认调停协议裁决、付出令等。它们一经收效,责任人即应主动实行。如拒不实行,权力人可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实行。提出请求的权力人称请求人,被指名实行责任的人称被实行人。
第五百一十九条 通过产业查询未发现可供实行的产业,在请求实行人签字供认或许实行法院组成合议庭检查核实并经院长同意后,能够裁决完结本次实行程序。
按照前款规则完结实行后,请求实行人发现被实行人有可供实行产业的,能够再次请求实行。再次请求不受请求实行时效期间的约束。
第五百二十条 因吊销请求而完结实行后,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则的请求实行时效期间内再次请求实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五百二十一条 在实行完结六个月内,被实行人或许其他人对已实行的标的有波折行为的,人民法院能够依请求扫除波折,并能够按照民事诉讼法榜首百一十一条规则进行处分。因波折行为给实行债务人或许其他人形成丢失的,受害人能够另行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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