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税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6 03:14“间接税”的对称。直接税与间接税的分类办法是以税收担负能否转嫁为规范的。所谓直接税,是指交税责任人一起是税收的实践担负人,交税人不能或不便于把税收担负转嫁给他人的税种。归于直接税的这类交税人,不只在表面上有交税责任,而且实践上也是税收承当者,即交税人与负税人共同。现在,在世界各国税法理论中,多以各种所得税、房产税、遗产税、社会保险税等税种为直接税。
直接税以归归于私家(为私家占有或一切)的所得和产业为课征目标,较之对流转中的产品或劳务的课税而言,有杰出的长处:
(1)直接税的交税人较难转嫁其税负;
(2)直接税税率能够选用累进结构,依据私家所得和产业的多少决议其担负水平;一起,累进税率的选用,是税收收入较有弹性,在必定程度上能够主动平抑国民经济的剧烈动摇。
(3)直接税中的所得税,其纳税规范的核算,能够依据交税人自己及家庭等的生活状况设置各种扣除准则以及负所得税准则等,使私家的根本生计权力得到保证。因而,直接税较契合现代税法税负公平缓量能担负准则,关于社会财富的再分配和社会保证的满意具有特别的调理职能作用。
直接税也有缺乏:
(1)税收丢失较大。交税人直接担负重,征收阻力大,易发作逃税、偷税。
(2)纳税要求高。纳税办法杂乱,要有较高的核算和办理水平。
将税收区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始于19世纪中期,它是产品经济发展的产品,与产品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也是当今西方各国税收中运用较多的两个根本税收术语,许多国家依照这种办法对税收进行分类。而且各种直接税特别是所得税不只成为现在世界上各经济发达国家(除法国外)税制中的重要税种,构成财政收入的重要来历,也是这些国家调理经济运转的重要东西。
现在,对税收以税负能否转嫁为规范,区分为直接税与间接税的观念还有几种不同观点。
(1)从办理视点上解说,以为直接对终究交税人所征收的税便是直接税,而要经过第三者(如批发商)征收的税则是间接税。按这种解说,所得税是对收入获得者征收的税,没有经过第三者,称为直接税;增值税、消费税不是对顾客征收,而经过第三者,这些都是间接税。
(2)以立法者的目的为规范。凡立法预订税收担负不会由交税人直接接受,而能够顺畅转嫁给他人,这些税便是间接税;凡立法者的目的是使某种税的交税人便是税负实践担负者,不能转嫁给他人的,为直接税。
(3)以税源为区分规范,对收入纳税的便是直接税,而对开销纳税的则为间接税。按这种分法,所得税为直接税,消费税为间接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