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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4 14:56
征地补偿规范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依据政府总体规划确认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挂号、农用地等级、人均犁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缓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证等要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归纳核算的规范。下面咱们来了解一下征地补偿规范是什么?
征地补偿规范:
国家建造依法征用集体土地时交给被征地者补偿所损失的土地权力的费用。其核算方法是:
①征用犁地的补偿费为该犁地被征用前三年均匀年产值的6—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规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犁地的补偿费规范,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具体规则。
归于有收益的非犁地的土地补偿费,可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均匀年产值的3—6倍核算,征用无收益的犁地不予补偿。征用柴山、滩涂、水塘、苇塘、经济林地、草场、草场等有收益的非犁地的土地补偿规范为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均匀年产值的6—10倍。
②征用人工鱼塘、养殖场、宅基地、果园及其它多年生经济作物的土地,按附近犁地补偿规范核算。
③被征用土地的青苗补偿费规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则。
④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拟定。参照修建造价折多少,补偿多少。
⑤征用城市市郊的菜地,用地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则交纳新菜地开发建造基金。
规范为:百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菜地,交纳7000-10000 元;50万以上缺乏百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地,交纳 5000-7000元;缺乏10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菜地,交纳3000-5000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据以上规范,确认自己的规范。但不得超出以上规范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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