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以后再工作劳务纠纷是否属于仲裁受理范围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0 18:54
案情简介:
董女士从2000年起在北京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业。2007年3月5日,董女士在作业岗位突发疾病,至今仍需医治。但物业公司于2007年7月忽然停发薪酬。董女士以为公司这种行为是不负责任的体现。董女士还说,自己在物业公司作业近8年,但该公司从未与自己签定劳作合同。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董女士到裁定委员会提起申述,要求依据劳作保证法律法规的规则,1、承认自己与物业公司2000年2月至今的劳作联系;2、付出自己2007年7月至12月薪酬5400元、2000年至2007年12月加班费191016元、经济补偿金10575元,合计206991元。
裁定审理:
某物业公司辩称:董女士是甘肃天水长城操控电气厂退休人员,与公司之间没有劳作联系,只存在劳务联系,故董女士的恳求事项不归于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受案规模,请裁定庭予以驳回。
裁定委在经过查询承认:董女士原为甘肃天水长城操控电气厂员工,于2003年9月30日自该厂退休。某物业公司于2002年7月建立,董女士自2002年7月后到该公司作业。
裁定委以为:董女士在2003年9月30日退休前与原单位存在劳作联系,而自退休之日起已不具有劳作法规则的劳作者主体资格。因而,董女士与某物业公司之间归于劳务联系。两边发作的争议不归于劳作争议,裁定委不予审理。终究驳回了董女士的申述恳求。
董女士从2000年起在北京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业。2007年3月5日,董女士在作业岗位突发疾病,至今仍需医治。但物业公司于2007年7月忽然停发薪酬。董女士以为公司这种行为是不负责任的体现。董女士还说,自己在物业公司作业近8年,但该公司从未与自己签定劳作合同。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董女士到裁定委员会提起申述,要求依据劳作保证法律法规的规则,1、承认自己与物业公司2000年2月至今的劳作联系;2、付出自己2007年7月至12月薪酬5400元、2000年至2007年12月加班费191016元、经济补偿金10575元,合计206991元。
裁定审理:
某物业公司辩称:董女士是甘肃天水长城操控电气厂退休人员,与公司之间没有劳作联系,只存在劳务联系,故董女士的恳求事项不归于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受案规模,请裁定庭予以驳回。
裁定委在经过查询承认:董女士原为甘肃天水长城操控电气厂员工,于2003年9月30日自该厂退休。某物业公司于2002年7月建立,董女士自2002年7月后到该公司作业。
裁定委以为:董女士在2003年9月30日退休前与原单位存在劳作联系,而自退休之日起已不具有劳作法规则的劳作者主体资格。因而,董女士与某物业公司之间归于劳务联系。两边发作的争议不归于劳作争议,裁定委不予审理。终究驳回了董女士的申述恳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