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家庭唯一住房如何认定,首套房/二套房怎么界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2 10:21
对购房人家庭名下在X市无房且无住所借款记载,履行首付份额最低X成的方针,若无房但有借款记载,首付份额最低X成;以家庭为单位限购X套住所。这样的语句,你必定看到过。下面听讼网小编来为你回答,期望对你有所协助。
1、什么是以家庭为单位?
是指以整个家庭作为一个计量单位,家庭成员规模包含购房人、爱人以及未成年子女。假如孩子是已满18岁的成年人,那么孩子自己能够独自当作一户。
注:假如房产证上有未成年子女的姓名,那么,其成年后,再买房,算个人的第二套房。
2、家庭仅有住所怎样确定?
界定“家庭仅有住所”,主要看房产证上户主的家庭是否具有超越1套的住所。举个比方,夫妻两人有一套房产,他们有一个孩子,孩子现已成年,也有一套房。依据上述所说的成年的孩子,能够独自当作一户。那么,夫妻两人的这一套房子,能够确定为家庭仅有住所。
3、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怎样了解?
家庭成员(包含夫妻两边及未成年子女)中只需有一人具有X市户籍,即确定为“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其他为“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本市户籍”指具有X市行政区划规模内户籍,详细户籍确定以户口簿等户籍证明为准。
4、首套房/二套房怎样界定?
①家庭仅有购房常称首套购房,指市民以家庭为单位名下无住所,住所套数特指规划用处为住所的房子,不含商业工作等不限购房子类型。
②在关于“首套房”确定比较宽松的银行,市民只需曾经请求的房贷现已还清,再借款就能够算作“首套”。
③在略微严厉一些的银行,市民将此前处理的房贷还清,房子没有卖掉,再买房办借款仍算作“二套”,但假如卖掉了现已还清借款的房子,再买房办借款就能够算作“首套”。
④在“首套”确定规范严厉的银行,只需市民曾经处理过住所借款,不管是否现已还清,也不管此前购买的房子是否现已卖掉,再买房办借款都要算作“二套”。
⑤但也有银行表明,这种有过借款记载而且现已清贷的市民家庭再度借款购房,尽管要算作“二套”,但与没有清贷的市民“待遇”仍有不同,尽管首付最少都要四成,但关于现已清贷的市民,再次借款利率仍可下调,而关于没有清贷的市民,再次借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
因而,首套房、二套房怎样界定,需要看借款银行的规则。
5、无房有借款记载指什么?
是指现在名下无房,可是之前有过借款记载。比方,市民买了一套小房子,处理了借款,后来将其卖掉了,其名下则无房,但有一次借款记载。
6、无房无借款记载是什么?
一是指个人没有买房子,也没有借款过。二是指个人买了房子,是全款买的,没有在银行借款,现在房子卖掉了,名下无房产。
以上就是小编为我们收拾的相关常识,信任我们经过以上常识都现已有了大致的了解。假如您的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