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债务重组准则差异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2 07:32
一、新旧债款重组原则差异剖析
(一)债款重组界说上的差异
旧原则的界说是:“债款人依照其与债款人达到的协议或法院的判决赞同债款人修正债款条件的事项。”新原则的界说为:“在债款人发作财政困难的情况下,债款人依照其与债款人达到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作出退让的事项。”新原则把“债款人发作财政困难”作为债款重组的前提条件,把“退让”作为债款重组的必要条件。可见旧原则是广义的界说,而新原则为狭义的界说。
(二)对公允价值处理上的差异
财政部于2001年从头修订了债款重组、非钱银性交易和出资三项原则,强调了真实性和慎重性,清晰回避了选用公允价值计量。新管帐原则系统引进公允价值,表现了我国管帐原则与国际管帐常规接轨的趋势。
(三)债款人管帐处理上的差异
债款人管帐处理的首要改动在于对债款重组差额处理的改动。旧原则中规则,债款人将债款重组的差额确以为本钱公积或当期丢失。新原则中将差额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确以为债款重组利得;另一部分确以为财物转让损益或本钱公积。
(四)债款人管帐处理上的差异
债款人管帐处理的首要改动在于债款人对债款重组丢失和抵债的非现金财物价值的计量。旧原则规则以非现金财物或以债款转为本钱清偿债款时,债款人要按重组债款的账面价值作为受让财物的入账价值;新原则按其公允价值入账,重组债款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款重组丢失。
二、新旧债款重组原则的实证剖析
为了更好地了解新《企业管帐原则》下债款重组的管帐处理,下面笔者就新旧管帐原则的实例进行比较剖析。
【例】甲公司欠乙公司应付账款10万元。因甲公司财政困难,经甲乙公司洽谈,达到重组协议:甲公司以转账支票一张,金额6万元,归还所欠乙公司悉数债款。乙公司对甲公司欠款已计提坏账预备1万元。
旧原则:
债款人甲作:
借:应付账款——乙公司 100 000
贷:银行存款 60 000
本钱公积——其他本钱公积 40 000
债款人乙作:
借:银行存款 60 000
坏账预备 10 000
经营外开销——债款重组丢失 30 000
贷:应收账款——甲公司 100 000
新原则:
债款人甲作:
借:应付账款——乙公司 100 000
贷:银行存款 60 000
经营外收入——债款重组利得 40 000
债款人乙作:
借:银行存款 60 000
坏账预备 10 000
经营外开销——债款重组丢失 30 000
贷:应收账款——甲公司 100 000
剖析:新原则规则债款人将债款重组的账面价值与实付现金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旧原则规则将重组债款的账面价值与实付现金的差额,确以为本钱公积。新原则规则债款人重组债款的账面价值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旧原则规则债款人将重组债款的账面价值与收到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定论:由此可看出,债款人发作了改动,而债款人则没有改动。债款人将债款重组的账面价值与实践付出现金之间的差额,旧准计入本钱公积,新原则则计入经营外收入,这使债款人履行新原则后,将添加企业净利润。选用旧原则时,债款人的债款重组利得虽计入本钱公积,但税法规则仍需交纳所得税。选用新原则后,管帐处理与税法规则是共同的,不会影响企业的应交税所得额,企业税负没有改动。
【例】甲公司欠乙公司购货款60万。甲公司因财政困难,短期内不能付出货款。甲乙两公司经洽谈,甲公司以其出产的产品归还债款,该产品的公允价值45万,其实践本钱34万。一起,甲公司按公允价值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增值税率为17%,增值税额为7.65万元。乙公司已计提坏账预备2万元。
旧原则:
债款人甲作:
借:应付账款——乙公司 600 000
贷:库存商品 34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6 500
本钱公积——其他本钱公积 183 500
债款人乙作:
借:库存商品 503 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76 500
坏账预备 20 000
贷:应收账款——甲公司 600 000
新原则:
债款人甲作:
借:应付账款——乙公司 600 000
贷:主经营务收入 4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76 500
经营外收入——债款重组利得 73 500
一起结转本钱:
借:主经营务本钱 340 000
贷:库存商品 340 000
债款人乙作:
借:库存商品 4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76 500
坏账预备 20 000
经营外开销——债款重组丢失 53 500
贷:应收账款——甲公司 600 000
剖析:新原则规则债款人应将重组债款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财物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以为债款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转让的非现金财物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以为财物转让损益。旧原则规则债款人应将重组债款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财物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确以为本钱公积或当期丢失。
新原则规则债款人对受让的非现金财物按其公允价值入账,重组债款的账面价值与受让的非现金财物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旧原则规则债款人应按重组债款的账面价值作为受让的非现金财物的入账价值。
定论:由此可见,新原则下债款人视同出售,承认收入,结转本钱,一起承认债款重组收益,这使债款人净利润添加。债款人承受的非现金财物入账价值发作了改动,并承认债款重组丢失,使债款人净利润削减,两者税负都没改动。
三、债款重组对企业财政的影响
(一)对债款人财政的影响
可使债款人的负债削减,然后下降债款人的财物负债率;可使债款人收益添加,但并不代表着盈余才能的增强;能够减轻债款人的未来财政担负;导致所有者权益的结构改动,影响未来利益分配关系,从必定意义上讲会导致实收本钱或本钱公积虚增;能够盘活部分搁置财物。
(二)对债款人财政的影响
会导致债款人的财物削减,发生债款重组丢失;能够减轻债款人部分经济担负,削减资金占用量,下降资金运用本钱;活化板滞资金,加快资金周转,进步财物的真实性,确保速动财物的质量,增强资金的增值才能,增强企业的偿债才能,有利免除三角债;能够防止部分坏账丢失,消除部分潜亏要素,进步企业损益的真实性;可改动债款人财物的性质,使部分流动财物变为长时间财物。
(一)债款重组界说上的差异
旧原则的界说是:“债款人依照其与债款人达到的协议或法院的判决赞同债款人修正债款条件的事项。”新原则的界说为:“在债款人发作财政困难的情况下,债款人依照其与债款人达到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作出退让的事项。”新原则把“债款人发作财政困难”作为债款重组的前提条件,把“退让”作为债款重组的必要条件。可见旧原则是广义的界说,而新原则为狭义的界说。
(二)对公允价值处理上的差异
财政部于2001年从头修订了债款重组、非钱银性交易和出资三项原则,强调了真实性和慎重性,清晰回避了选用公允价值计量。新管帐原则系统引进公允价值,表现了我国管帐原则与国际管帐常规接轨的趋势。
(三)债款人管帐处理上的差异
债款人管帐处理的首要改动在于对债款重组差额处理的改动。旧原则中规则,债款人将债款重组的差额确以为本钱公积或当期丢失。新原则中将差额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确以为债款重组利得;另一部分确以为财物转让损益或本钱公积。
(四)债款人管帐处理上的差异
债款人管帐处理的首要改动在于债款人对债款重组丢失和抵债的非现金财物价值的计量。旧原则规则以非现金财物或以债款转为本钱清偿债款时,债款人要按重组债款的账面价值作为受让财物的入账价值;新原则按其公允价值入账,重组债款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款重组丢失。
二、新旧债款重组原则的实证剖析
为了更好地了解新《企业管帐原则》下债款重组的管帐处理,下面笔者就新旧管帐原则的实例进行比较剖析。
【例】甲公司欠乙公司应付账款10万元。因甲公司财政困难,经甲乙公司洽谈,达到重组协议:甲公司以转账支票一张,金额6万元,归还所欠乙公司悉数债款。乙公司对甲公司欠款已计提坏账预备1万元。
旧原则:
债款人甲作:
借:应付账款——乙公司 100 000
贷:银行存款 60 000
本钱公积——其他本钱公积 40 000
债款人乙作:
借:银行存款 60 000
坏账预备 10 000
经营外开销——债款重组丢失 30 000
贷:应收账款——甲公司 100 000
新原则:
债款人甲作:
借:应付账款——乙公司 100 000
贷:银行存款 60 000
经营外收入——债款重组利得 40 000
债款人乙作:
借:银行存款 60 000
坏账预备 10 000
经营外开销——债款重组丢失 30 000
贷:应收账款——甲公司 100 000
剖析:新原则规则债款人将债款重组的账面价值与实付现金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旧原则规则将重组债款的账面价值与实付现金的差额,确以为本钱公积。新原则规则债款人重组债款的账面价值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旧原则规则债款人将重组债款的账面价值与收到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定论:由此可看出,债款人发作了改动,而债款人则没有改动。债款人将债款重组的账面价值与实践付出现金之间的差额,旧准计入本钱公积,新原则则计入经营外收入,这使债款人履行新原则后,将添加企业净利润。选用旧原则时,债款人的债款重组利得虽计入本钱公积,但税法规则仍需交纳所得税。选用新原则后,管帐处理与税法规则是共同的,不会影响企业的应交税所得额,企业税负没有改动。
【例】甲公司欠乙公司购货款60万。甲公司因财政困难,短期内不能付出货款。甲乙两公司经洽谈,甲公司以其出产的产品归还债款,该产品的公允价值45万,其实践本钱34万。一起,甲公司按公允价值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增值税率为17%,增值税额为7.65万元。乙公司已计提坏账预备2万元。
旧原则:
债款人甲作:
借:应付账款——乙公司 600 000
贷:库存商品 34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6 500
本钱公积——其他本钱公积 183 500
债款人乙作:
借:库存商品 503 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76 500
坏账预备 20 000
贷:应收账款——甲公司 600 000
新原则:
债款人甲作:
借:应付账款——乙公司 600 000
贷:主经营务收入 4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76 500
经营外收入——债款重组利得 73 500
一起结转本钱:
借:主经营务本钱 340 000
贷:库存商品 340 000
债款人乙作:
借:库存商品 4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76 500
坏账预备 20 000
经营外开销——债款重组丢失 53 500
贷:应收账款——甲公司 600 000
剖析:新原则规则债款人应将重组债款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财物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以为债款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转让的非现金财物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以为财物转让损益。旧原则规则债款人应将重组债款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财物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确以为本钱公积或当期丢失。
新原则规则债款人对受让的非现金财物按其公允价值入账,重组债款的账面价值与受让的非现金财物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旧原则规则债款人应按重组债款的账面价值作为受让的非现金财物的入账价值。
定论:由此可见,新原则下债款人视同出售,承认收入,结转本钱,一起承认债款重组收益,这使债款人净利润添加。债款人承受的非现金财物入账价值发作了改动,并承认债款重组丢失,使债款人净利润削减,两者税负都没改动。
三、债款重组对企业财政的影响
(一)对债款人财政的影响
可使债款人的负债削减,然后下降债款人的财物负债率;可使债款人收益添加,但并不代表着盈余才能的增强;能够减轻债款人的未来财政担负;导致所有者权益的结构改动,影响未来利益分配关系,从必定意义上讲会导致实收本钱或本钱公积虚增;能够盘活部分搁置财物。
(二)对债款人财政的影响
会导致债款人的财物削减,发生债款重组丢失;能够减轻债款人部分经济担负,削减资金占用量,下降资金运用本钱;活化板滞资金,加快资金周转,进步财物的真实性,确保速动财物的质量,增强资金的增值才能,增强企业的偿债才能,有利免除三角债;能够防止部分坏账丢失,消除部分潜亏要素,进步企业损益的真实性;可改动债款人财物的性质,使部分流动财物变为长时间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