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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股份有限公司审批试行办法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8 22:20
发布部分: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文号:云政发[1995]188号各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省人民政府赞同省体改委拟定的《云南省股份有限公司批阅试行方法》,现印发给你们试行。我省股份有限公司的建立,授权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阅。公司建立和运转中的有关问题,请及时向省体改委反映。云南省股份有限公司批阅试行方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标准我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安排和批阅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国家有关规则,结合我省实践,制定本试行方法。    相关法规:        第二条 本方法适用于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建立公司及公司分立、兼并,以及法令、行政法规规则需求批阅的改变事项的批阅。    第三条 公司经批阅机关赞同后,持赞同文件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请求挂号注册。    第四条 云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是云南省人民政府授权批阅公司的机关。第二章 公司的批阅权限    第五条 公司的建立批阅,由云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受理。省属企业改革或许新设公司,经省级企业主管部分审阅赞同,报云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检查赞同。地、州、市、县属企业改制或许新设公司,经地州市体改委(办)及当地企业主管部分审阅赞同,报云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检查赞同。    第六条 征集建立的公司,报云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和云南省证券监督管理办公室审阅后,由省人民政府报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阅。    第七条 公司原批阅事项发作改变或许公司分立、兼并,依法按有关规则作出抉择后,应当报原批阅机关批阅赞同,向原挂号机关请求改变挂号。第三章 公司的批阅事项    第八条 公司的批阅事项包含:股本结构、股权设置、资信情况、股票发行、股份转让和安排组织。    第九条 公司的批阅事项应当契合法令、行政法规的规则,不契合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公司批阅机关不予赞同。    第十条 资信证明是建议人是否具有出资才能的证明文件,出具资信证明的金融、中介组织和出资主体有必要对其证明事项承当法令责任。第四章 公司建立的批阅程序    第十一条 新建立或许原有企业改建为公司,建议人应签定建议建立公司协议书,并建立公司准备组。    第十二条 公司准备组是由公司建议人指定的代表或许一起托付的代理人组成的暂时组织,依法准备处理公司建立的有关业务。    第十三条 公司准备组经批阅部分赞同建立后,即可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请求处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挂号手续。    第十四条 建立公司的有关报批文件制造完成后,公司准备组即可向批阅部分请求建立公司。    第十五条 公司准备组接到批阅部分赞同公司建立批件后,按《公司法》有关规则举行创建大会,经过规章,选举产生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相关法规:        第十六条 举行公司创建大会,应于会前15日内将会议日期告诉各认股人或许予以布告,一起将会议议程、方案和董事、监事候选人员名单等资料报云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检查存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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