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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管辖权异议的方式和审查机关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8 06:30
不同的范畴能够掌握的统辖权限也便是不一样的,那么在统辖的权限内,统辖的贰言中,恳求统辖权益一的方法有哪些呢?检查机关又是什么呢?以下文章是听讼小编为我们收拾的可能会涉及到的相关知识点,期望对你有所协助。
恳求统辖权贰言的方法和检查机关有哪些
一、统辖权贰言的检查机关
首要,对刑事诉讼审判统辖权贰言进行检查的机关应该是正在进行审理法院的上一级法院。这是因为有必要汲取我国现行的民事、行政诉讼法中对统辖权贰言检查机关规矩的经验:现行民事、行政诉讼法中对统辖权贰言检查机关是正在进行审判的法院。上述规矩在诉讼实践中存在严峻的缺点:正在进行审判的法院因为利益驱动、地方维护主义以及其他原因,往往会找种种托言驳回恳求人的恳求,而恳求人此刻往往又会上诉,二审法院又要进行审理。这样会使当事人对法院发生严峻的敌对心情,有损法院的公平形象,并且使诉讼时刻人为的不合理延伸,不利于诉讼功率的进步。实际上,有些国家也采取了相似做法,例如日本刑事诉讼法典第17条规矩,统辖权贰言“应当向直属上级法院提出搬运统辖的恳求。” 德国刑事诉讼法典第四条第二款、第十三条第二款规矩对统辖权贰言“由一起的上级法院担任裁决。”因而将审判统辖权贰言的检查机关赋予正在进行审理法院的上一级法院能够处理以上存在的问题,有利于诉讼的顺畅、及时进行。
其次,对刑事诉讼功能统辖权贰言进行检查的机关,假如统辖权贰言不涉及到法院,应该是侦办机关的同级法院。原因如下:一是因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的上下级之间是一种领导联系,在其体系内处理与之有关的统辖权贰言问题,无法彻底处理这个问题,无法得到当事人的充沛信赖;二是司法作为维护公民权利的最终屏障,由法院处理当事人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的统辖权不合也是天经地义的,也是司法检查的应有之意;假如统辖权贰言涉及到法院,则检查的机关是所涉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其理由前面现已论述。
二、恳求统辖权贰言的方法
在恳求统辖权贰言的方法上,有些国家或区域规矩有必要以书面方法。例如法国刑事诉讼法典第82条就规矩各诉讼方能够在侦办过程中向预审法官提出书面和附理由改动统辖的恳求。日本刑事诉讼规矩第2条规矩:“恳求指定统辖或许搬运统辖,应当向统辖法院提出附理由的恳求书。” 我国台湾刑事诉讼法中规矩当事人恳求指定统辖者应以书状叙说恳求理由。但我国香港《刑事程序法》第5章关于裁判法院的审判中规矩被告人对法院的司法统辖权能够提出口头贰言。笔者以为,我国人口众多,现在有相当多人口文化水平较低,所以考虑到我国的具体情况,我国恳求统辖权贰言的方法应该归纳上述国家或区域的做法,以书面恳求方法为主,以口头恳求方法为辅佐,这样才干确保各主体行使统辖权贰言的及时性和方便性。别的,恳求人能够向正在统辖的司法机关提出恳求,然后由该司法机关将恳求移交有统辖权贰言审理权的法院;恳求人也能够直接向有统辖权贰言审理权的法院提出恳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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