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行政复议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2 14:48
行政复议是依请求行为。它以行政相对人自动提起为条件,即相对人不提出请求,行政复议机关不能自动统辖。依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则,请求复议应当契合下列条件:
1.请求人是以为详细行政行为直接侵略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
2.有清晰的被请求人。
3.有详细的复议请求和事实依据。
4.归于请求复议规模。
5.归于受理复议机关统辖。
6.法令、法规规则的其他条件。如依据《行政复议法》第9条和第16条的规则,请求复议还须契合下列程序条件:(1)在法定期限内请求复议。(2)请求人向人民法院申述,人民法院现已依法受理的,不得请求复议。
1.请求人是以为详细行政行为直接侵略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
2.有清晰的被请求人。
3.有详细的复议请求和事实依据。
4.归于请求复议规模。
5.归于受理复议机关统辖。
6.法令、法规规则的其他条件。如依据《行政复议法》第9条和第16条的规则,请求复议还须契合下列程序条件:(1)在法定期限内请求复议。(2)请求人向人民法院申述,人民法院现已依法受理的,不得请求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