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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中是否可以约定由承揽人承担一切事故责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7 22:24
承包合同是承包人依照定作人的要求完结作业,交给作业效果,定作人给付酬劳的合同。那么,承包合同中是否能够约好由承包人承当全部事端职责?接下来,听听听讼网小编的说法。
承包合同中是否能够约好由承包人承当全部事端职责
合同不能加剧一方的职责,或革除自己的职责。合同法第53条规则:合同中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形成对方人身损伤;2、因成心或许重大过失形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如果因对方形成上述事端的,当然由对方承当职责,这个能够约好。
相关法律知识
承包合同是承包人依照定作人的要求完结必定作业,并交给作业效果;定作人承受承包人的作业效果并给付酬劳的合同。
承包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承包合同的标的是依照定作人的要求完结的作业效果,而不是一般的产品。
2、作业效果不只要表现定作人的要求,并且要有相应的物质形状。加工定作要有符合定作人要求的物品,修补、仿制在有符合定作人要求的修正无缺的物品。
3、承包人是自己的名义,并应以自己的设备、技能和劳力完结首要作业。承包人能够将其承包的辅佐作业交给第三人完结,但他应当就该第三人完结的作业效果向定作人担任。
4、承当合同是诺成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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