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病人的待遇是什么,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要多长时间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5 10:17
在公司中作业的职工,有可能会由于作业的时间比较长的,而形成一些工作病,这种是比较常见的,那么工作病形成之后职工能够享用哪些待遇呢?下面,为了协助我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一、工作病患者的待遇是什么
(1)用人单位应组织工作病患者进行医治、恢复和定时查看。
(2)用人单位对不适宜持续从事原作业的工作病患者,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3)用人单位对从事触摸工作病损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恰当岗位津贴。
(4)工作病患者的治疗、恢复费用,伤残以及损失劳动能力的工作病患者的社会保证,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则履行。
(5)劳动者被确诊患有工作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与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日子保证费用由用人单位承当。
(6)工作病患者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按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取得补偿的权力,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补偿要求。
(7)工作病患者变化作业单位,其工作病待遇不变。
(8)用人单位发作分立、兼并、闭幕、破产等景象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则妥善安置工作病患者。
(9)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因按规则承受工作性健康查看所占用的作业时间,应按正常出勤处理。如工作病防治组织(或确诊组)以为需求住院作进一步查看时,不管其终究是否确诊为工作病,在此期间可享用工作病待遇。
二、劳动能力判定请求要多长时间
劳动能力判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许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判定委员会提出请求,并供给工伤确定决议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材料。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判定定论,必要时,能够延伸30日。作出后应当及时送达请求判定的单位和个人。 请求判定的单位或许个人对作出的判定定论不服的,能够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判定委员会提出再次判定请求。这次作出的劳动能力判定定论为终究定论。自劳动能力判定定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许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许经办组织以为伤残状况发作变化的,能够请求劳动能力复查判定。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有了工作病职工应当是能够确定工伤的,有了工伤的话那么就能够让公司方面进行一个补偿,并且还会有一段时间的罢工留薪期,罢工留薪期的费用是归于补偿金,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
一、工作病患者的待遇是什么
(1)用人单位应组织工作病患者进行医治、恢复和定时查看。
(2)用人单位对不适宜持续从事原作业的工作病患者,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3)用人单位对从事触摸工作病损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恰当岗位津贴。
(4)工作病患者的治疗、恢复费用,伤残以及损失劳动能力的工作病患者的社会保证,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则履行。
(5)劳动者被确诊患有工作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与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日子保证费用由用人单位承当。
(6)工作病患者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按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取得补偿的权力,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补偿要求。
(7)工作病患者变化作业单位,其工作病待遇不变。
(8)用人单位发作分立、兼并、闭幕、破产等景象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则妥善安置工作病患者。
(9)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因按规则承受工作性健康查看所占用的作业时间,应按正常出勤处理。如工作病防治组织(或确诊组)以为需求住院作进一步查看时,不管其终究是否确诊为工作病,在此期间可享用工作病待遇。
二、劳动能力判定请求要多长时间
劳动能力判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许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判定委员会提出请求,并供给工伤确定决议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材料。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判定定论,必要时,能够延伸30日。作出后应当及时送达请求判定的单位和个人。 请求判定的单位或许个人对作出的判定定论不服的,能够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判定委员会提出再次判定请求。这次作出的劳动能力判定定论为终究定论。自劳动能力判定定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许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许经办组织以为伤残状况发作变化的,能够请求劳动能力复查判定。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有了工作病职工应当是能够确定工伤的,有了工伤的话那么就能够让公司方面进行一个补偿,并且还会有一段时间的罢工留薪期,罢工留薪期的费用是归于补偿金,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