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书写要求有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5 22:43
核心内容:夫妻两边协议离婚,要向民政局提交离婚协议书处理离婚手续,那么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有什么书写要求呢?下文听讼网小编为我们具体介绍。
在书写契合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时,要注意以下几项内容:
榜首、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在内容上的标准
1、明晰表明两边自愿离婚;
2、协议内容为两边自愿达到;
3、有对子女抚育、产业和债款的共同处理意见。
第二、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方式要求
1、运用A4纸张、蓝黑墨水笔或许黑色签字笔书写或打印;
2、提交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3、协议内容应当明晰可辨,不得涂抹。
第三、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有用的规则
1、协议约好内容不得违法国家法律法规;
2、协议约好内容不得侵略第三人合法权益;
3、协议约好内容不得掠夺或许约束一方合法权利。
第四、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存档要求
两边当事人要预备三分离婚协议书,一份交给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当地民政局存档一份,两边当事人各持一份。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