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承诺时效是什么意思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30 03:27
许诺时效是什么意思?许诺推迟又是什么意义?听讼网小编针对这个问题,整理了有关许诺失效和许诺推迟的相关,请阅览下面的文章进行具体了解。
许诺的失效,是指许诺的法律效能归于消除。
遇到下列状况之一的,就失掉效能:
(1)许诺被撤回;
(2)迟到的许诺;
(3)许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改变,遭到要约人对立的,该许诺失掉效能。
许诺的推迟指受要约人作出的许诺超越许诺期限抵达要约人。拖延的许诺不发作许诺效能。
许诺呈现拖延有两种状况:
一是超越要约规则的许诺期限作出,因此呈现了拖延,
二是在要约规则的许诺期限内作出,但因为邮政等其他原因,没有及时抵达要约人。
在第一种状况下,因为许诺本应在许诺期限内作出,超越有用的许诺期限,要约现已失效,关于失效的要约宣布许诺,不能发作许诺的效能,应视为新要约。
关于第二种状况,受要约人在要约的有用期限内宣布许诺告诉,依通常景象可于有用期限内抵达要约人而迟到的。对这样的许诺,假如要约人不愿意承受,即负有对许诺人发迟到告诉的责任。要约人及时宣布迟到告诉后,该迟到的许诺不生效能、合同不建立。假如要约人怠于发迟到告诉,则该迟到的许诺视为未迟到的许诺,具有许诺的效能,合同建立。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