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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收取开户费是否合法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8 03:32

网友发问:“我是贵州的,购了一套40年产权的产品房,现开发商要求每户交2815块的水电开户口费,请问是否合理?”接下因由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整理了一些关于产品房收取开户费是否合法方面的常识,欢迎我们阅览!
按《产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好,开发商作为房子出卖人负有如期交给房子的责任。根据合同法第67条规矩,当事人互负债款,有先后实行次序,先实行一方未实行的,后实行一方有权回绝其实行要求。根据合同约好和上述法律规矩,除合同中约好以购房者付出相应费用(包含:契税、公共修理基金、产权登记费、物业办理费、证件印花税、丈量费、水电注册费,其间开发商收取丈量费、水电气注册费为不合法收费)作为房子交给条件的,开发商不得以购房者先行付出相应费用作为房子交给条件。业主虽有物业费交纳责任,但权利人应为物业办理公司,而非开发商,也就是说业主对开发商并不负物业费交纳责任,开发商以此作为房子交给条件,属违约行为,如因而形成逾期交房,开发商应承当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别的,水电气的建造费用及注册费,由相应组织(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燃气集团)向开发商收取,开发商在出售房子时已将上述费用计算在出售价格中,所以开发商不该再向购房者收取上述费用。契税是在处理房子交易时由购房者向税务部分交纳的税金,除购房者托付开发商处理房子过户手续外,契税不该由开发商收取。公共修理基金是指住户交纳的专项用于住所共用部位和共用设备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和改造费用,归整体业主一切。公共修理基金一般由开发商代收,交至房地产主管部分代为办理,但开发商不得将收取公共修理基金作为房子交给条件。
《新建产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矩》第九条明确规矩:经营者不得在揭露标明的产品房价格外加收任何费用,也不得在产品房交给使用时托付物业办理单位追加房价外的任何费用。且依《乡镇新建产品房出售明码标价办理规矩》规矩,产品房价格构成中包含了有线电视网费、电话线路办理费、水电增容费、信报箱工料费等。业主在付出悉数购房款后,不该再承当任何付出责任。而发展商在收取购房款后还要求业主付出上述费用,是重复收费,构成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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