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结婚应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原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3 17:09
导读:本文介绍婚姻法中关于男女两边彻底自愿准则的法令知识,男女两边成婚应该彻底出于自愿的准则,任何一方都不许逼迫和干与。两边彻底自愿是指当事人两边树立婚姻关系的意思标明实在共同。
根据婚姻自在、品格独立和意思自治准则,各国法令均将男女两边的合意作为成婚的必备条件。我国婚姻法第5条规则,成婚有必要男女两边彻底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逼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与。
此规则标明,成婚是婚姻当事人两边的法令行为,两边自愿是婚姻结合的首要条件,法令排挤当事人一方对他方的逼迫,排挤当事人爸爸妈妈或第三人的包揽或干与。虽然法令并不扫除当事人的爸爸妈妈或第三人给予当事人定见和主张,可是,是否缔成婚姻应由当事人自行决定。由此,公民的成婚自在权得到实在的保证。
婚姻有必要产生于两边的赞同,即两个彼此符合的自在毅力。两边彻底自愿由两个彼此差异的要素组成:
其一是“认识要素”,或称“智力要素”,即成婚行为有必要是自觉行为,知道自己行为的含义,因而,神志不清时的意思标明和成婚行为为可吊销行为。其二是“毅力要素”,即成婚有必要是自愿行为,因而,在遭受钳制时的意思标明和成婚行为是可吊销的行为。
两边彻底自愿具有以下特征:
(1)两边彻底自愿有必要是无条件的,附加于成婚合意的条件被视为“无条件”或许说无效力。
(2)两边彻底自愿有必要是人身性的,便是成婚当事人自己的自在毅力,不供认“爸爸妈妈之命,媒妁之言”。
(3)两边彻底自愿有必要是自主的和完好的,即成婚的意思标明不是产生于钳制、诈骗、过错等。
(4)两边彻底自愿有必要是“其时的”,即成婚合意之意思标明有必要是在婚姻订立时作出的。
相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批改)[20010428]
第五条 成婚有必要男女两边彻底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逼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与。
第十一条 因钳制成婚的,受钳制的一方能够向婚姻挂号机关或人民法院恳求吊销该婚姻。受钳制的一方吊销婚姻的恳求,应当自成婚挂号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不合法约束人身自在的当事人恳求吊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在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婚姻挂号法令[20030808]
第六条 处理成婚挂号的当事人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婚姻挂号机关不予挂号:
(一)未到法定成婚年龄的;
(二)非两边自愿的;
(三)一方或许两边已有爱人的;
(四)归于直系血亲或许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以为不应当成婚的疾病的。
根据婚姻自在、品格独立和意思自治准则,各国法令均将男女两边的合意作为成婚的必备条件。我国婚姻法第5条规则,成婚有必要男女两边彻底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逼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与。
此规则标明,成婚是婚姻当事人两边的法令行为,两边自愿是婚姻结合的首要条件,法令排挤当事人一方对他方的逼迫,排挤当事人爸爸妈妈或第三人的包揽或干与。虽然法令并不扫除当事人的爸爸妈妈或第三人给予当事人定见和主张,可是,是否缔成婚姻应由当事人自行决定。由此,公民的成婚自在权得到实在的保证。
婚姻有必要产生于两边的赞同,即两个彼此符合的自在毅力。两边彻底自愿由两个彼此差异的要素组成:
其一是“认识要素”,或称“智力要素”,即成婚行为有必要是自觉行为,知道自己行为的含义,因而,神志不清时的意思标明和成婚行为为可吊销行为。其二是“毅力要素”,即成婚有必要是自愿行为,因而,在遭受钳制时的意思标明和成婚行为是可吊销的行为。
两边彻底自愿具有以下特征:
(1)两边彻底自愿有必要是无条件的,附加于成婚合意的条件被视为“无条件”或许说无效力。
(2)两边彻底自愿有必要是人身性的,便是成婚当事人自己的自在毅力,不供认“爸爸妈妈之命,媒妁之言”。
(3)两边彻底自愿有必要是自主的和完好的,即成婚的意思标明不是产生于钳制、诈骗、过错等。
(4)两边彻底自愿有必要是“其时的”,即成婚合意之意思标明有必要是在婚姻订立时作出的。
相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批改)[20010428]
第五条 成婚有必要男女两边彻底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逼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与。
第十一条 因钳制成婚的,受钳制的一方能够向婚姻挂号机关或人民法院恳求吊销该婚姻。受钳制的一方吊销婚姻的恳求,应当自成婚挂号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不合法约束人身自在的当事人恳求吊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在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婚姻挂号法令[20030808]
第六条 处理成婚挂号的当事人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婚姻挂号机关不予挂号:
(一)未到法定成婚年龄的;
(二)非两边自愿的;
(三)一方或许两边已有爱人的;
(四)归于直系血亲或许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以为不应当成婚的疾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