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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0 02:36
1、在路途上发作交通事端,车辆驾驶人应当当即泊车,维护现场;形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当即抢救受伤人员,并敏捷陈述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许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化现场的,应当标明方位。搭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帮忙
2、发作仅形成车物丢失或人员细微受伤的交通事端,当事人应当填写交通事端发作的时刻、地址、气候、当事人名字、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法、机动车牌号、稳妥凭据号、交通事端形状、磕碰部位、补偿职责人等内容的协议书或许文字记载,一起签名后当即撤离现场,洽谈补偿数额和补偿方法。当事人均已处理机动车第三者职责强制稳妥的,能够依据记载交通事端状况的协议书向稳妥公司索赔。当事人也能够自行洽谈处理损害补偿事宜。
3、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洽谈损害补偿未达成协议报警的,应当向交通警察供给有当事人签名的交通事端文字记载资料。交通警察予以记载,由当事人签名,并依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作交通事端所起的效果以及差错的严峻程度,承认当事人的职责,当场制造事端认定书。
4、当事人未在交通事端现场报警,过后恳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照《路途交通事端处理程序规则》的规则予以记载,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议。经核对路途交通事端现实存在的,公安局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受理,并奉告当事人;经核对无法证明交通事端现实存在,或许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辖的,应当书面奉告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5、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当事人应当维护现场并当即报警:
(1)机动车无号牌、无查验合格标志、无稳妥标志的;(2)驾驶人无有用机动车驾驶证的;(3)驾驶人喝酒、服用国家控制的精神药品或许麻醉药品的;(4)发作仅形成车物丢失或人员细微受伤的交通事端,当事人对现实或许成因有争议的;(5)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6)磕碰建筑物、公共设备或许其他设备的。(7)形成人员逝世、重伤、轻伤的;(8)财产丢失较大的;
6、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所载货品在核实分量、体积及货品丢失后,告诉机动车驾驶人或许货品所有人自行处理。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依照《公安机关处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则》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则处理。
7、对事端中受伤人员的伤残判定和有争议的财产丢失的评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能够向当事人供给契合条件的查验、判定、评价组织,由当事人自行挑选。查验、判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结;超越20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赞同,但最长不得超越60日。当事人对查验、判定定论有贰言的,能够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请求从头查验、判定。当事人对自行托付的查验、判定、评价定论有贰言的,能够在接到查验、判定、评价定论后三日内另行托付查验、判定、评价,并奉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存案。请求从头查验、判定、评价以一次为限。从头查验、判定、评价的时限与查验、判定、评价的时限相同。
8、交通事端形成人员逝世的,查验尸身不得在大众场合进行。解剖尸身需征得其亲属的赞同。查验完结后,应当告诉死者亲属在十日内处理丧葬事宜。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处理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赞同,由公安机关处理尸身,逾期寄存的费用由死者亲属承当。
对未闻名尸身经核对无法承认身份的,应当由法医提取人身辨认检材,并对尸身摄影、收集相关信息,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填写未闻名尸身信息登记表,在地(市)级以上报纸刊登认尸启事。登报后三十日仍无人认领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赞同处理尸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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