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评标和定标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8 01:33
因为有了倾向性的技能目标,许多潜在招标人没有爱好参与,带来了招标规模狭小,缺少竞赛力,招标人往往低于法定规则,少于3家,形成招标困难以致失利。所以货品技能要求带有倾向性目标,实质上是带有歧视性,是不利于展开招标活动的。
法律咨询:不能在招标有效期完毕日30个作业日前完结评标和定标怎么办
律师答复:
招标人应当告诉一切招标人延伸招标有效期。回绝延伸招标有效期的招标人有权回收招标保证金赞同延伸招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应当相应延伸期招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正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招标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则
第二十五条招标人是呼应招标、参与招标竞赛的法人或许其他安排。
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答应个人参与招标的,招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招标人的规则。
第二十六条招标人应当具有承当招标项目的才能;国家有关规则对招标人资历条件或许招标文件对招标人资历条件有规则的,招标人应当具有规则的资历条件。
第二十七条招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呼应。
招标项目归于建造施工的,招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含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首要技能人员的简历、成绩和拟用于完结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第二十八条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刻前,将招标文件送达招标地址。招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敞开。招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从头招标。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刻后送达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第二十九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刻前,能够弥补、修正或许撤回已提交的招标文件,并书面告诉招标人。弥补、修正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三十条招标人依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作业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第三十一条两个以上法人或许其他安排能够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招标人的身份一起招标。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有承当招标项目的相应才能;国家有关规则或许招标文件对招标人资历条件有规则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有规则的相应资历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依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认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定一起招标协议,清晰约好各方拟承当的作业和职责,并将一起招标协议连同招标文件同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一起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当连带职责。
招标人不得强制招标人组成联合体一起招标,不得约束招标人之间的竞赛。
法律咨询:不能在招标有效期完毕日30个作业日前完结评标和定标怎么办
律师答复:
招标人应当告诉一切招标人延伸招标有效期。回绝延伸招标有效期的招标人有权回收招标保证金赞同延伸招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应当相应延伸期招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正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招标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则
第二十五条招标人是呼应招标、参与招标竞赛的法人或许其他安排。
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答应个人参与招标的,招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招标人的规则。
第二十六条招标人应当具有承当招标项目的才能;国家有关规则对招标人资历条件或许招标文件对招标人资历条件有规则的,招标人应当具有规则的资历条件。
第二十七条招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呼应。
招标项目归于建造施工的,招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含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首要技能人员的简历、成绩和拟用于完结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第二十八条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刻前,将招标文件送达招标地址。招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敞开。招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从头招标。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刻后送达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第二十九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刻前,能够弥补、修正或许撤回已提交的招标文件,并书面告诉招标人。弥补、修正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三十条招标人依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作业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第三十一条两个以上法人或许其他安排能够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招标人的身份一起招标。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有承当招标项目的相应才能;国家有关规则或许招标文件对招标人资历条件有规则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有规则的相应资历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依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认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定一起招标协议,清晰约好各方拟承当的作业和职责,并将一起招标协议连同招标文件同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一起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当连带职责。
招标人不得强制招标人组成联合体一起招标,不得约束招标人之间的竞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