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房过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0 18:59期房是指契合预售条件的商品房,购买期房会有必定的危险,假如购买转让的期房,危险会更加大,所以购买转让的期房时,必定要留意危险的防备,那么期房过户的留意事项是怎样的?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期房过户需求留意的问题有哪些
转让期房时,对购房者而言应留意如下几种状况:
1、预售商品房尚未付清房款的购房者应该先征得开发商赞同方能与受让方签定转让合同;
2、已付清预售商品房总价款的,购房者能够与新购房者缔结转让合同并以书面形式告诉开发商;
3、转让合同两边应在转让合同收效后前往房地产买卖办理机构处理转让合同挂号存案手续,而目前我国有些地方为防期房的过渡投机还没有对再转让能够进行直接存案,而是从严操控,往往形成期房再次购入者不缔结缜密的合同危险增大。
4、预售商品房的再转让应依法交纳相应的税费。如没能进行再转让存案,则只能出让方做出房产权证后再过户给受让方,如是这样的合同不需告诉房产商,但如出让方把房子再卖给了第三者,只能追究其违约责任,存在较大的危险。
5、假如出让方处理了商品房典当借款,而受让方也要处理商品房典当借款,则两边应去原银行问询能否处理“转按揭”手续,假如能够而且契合条件,两边直接处理“转按揭”手续即可;假如受让方不需求处理典当借款,则出让方应处理免除典当借款手续,不然将会给两边处理存案或产权挂号带来妨碍。
6、假如确是房子不相要而原价转让,你也能够与开发商洽谈,处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停止手续,到房地产买卖中心刊出预售合同存案挂号,而且还应当与借款银行处理停止借款合同手续,刊出典当挂号,在上述手续办清后,新受让方即可直接与开发商签定商品房预售合同,处理预售合同存案。但停止预售合同一般要承当必定的违约责任。另这种转让假如有相当大的差价没有依法交税,定是有阴阳合同(便是差价),发作胶葛会给你带来费事。
二、怎样处理期房转让手续,期房转让怎样处理
因为各个地区在期房转让方面的规则有所不同,咱们在此以北京市的相关为详细实例,为我们介绍一下怎样处理期房转让手续。
《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办理方法》对期房转让问题作出了清晰规则。该《方法》第四十四条规则,预购人在预售挂号后、商品房竣工前转让其预购的商品房的,按照下列规则处理:
(一)未付清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好的总价款的,预购人应当获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赞同;
(二)已付清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好的总价款的,预购人应当将其转让预购商品房的状况书面告诉房地产开发企业。 转让预购的商品房的,预购人与受让人应当签定书面合同,并在合同签定后15日内按照本方法第四十条的规则到原挂号机关请求改变预售挂号。
从法令的视点剖析上述规则能够看出,期房的转让不是房子的转让,而是预购合同的转让,北京市的《方法》清晰了与购房转让的合法性,一起对转让程序进行了规则。
1、具有权益转让条件
依据《方法》规则,预购房转让必须有预购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定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在房地产办理机关进行预售挂号后就能够进行转让。在此,虽未对预售认购协议签定后的转让作出禁止性规则,但实践上排除了签定认购协议就转让期房的合法性。
2、征得开发商赞同
依据《方法》规则,预购人未付清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好的总价款的,预购人应当获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赞同;已付清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好的总价款的,预购人无须征得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赞同,预购人应当将其转让预购商品房的状况书面告诉房地产开发企业。这一规则契合《合同法》关于合同转让的规则。
3、转让合同与挂号
《方法》规则,转让与售房的应当签定书面合同,并在合同签定后15日内进行预售改变挂号。
4、权益转让的法令结果
依据《合同法》的规则,合同转让后,受让人获得合同当事人的权利。预购房转让后,受让人获得原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好的预购人(房子买受人)的全部权利。
5、转让价格
《方法》对转让价格没有作出规则,《合同法》对期房转让的价格也没有作规则。所以,关于期房转让的价格能够由当事人自行约好。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期房过户需求留意的问题有哪些”问题进行的回答,购买转让的期房时,需求留意的问题包含假如没有付清房款的要咨询开发商、要对转让合同进行存案等。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