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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人参加刑事诉讼的时间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5 18:52
在刑事案子中,辩解是比较重要的,这能够决议犯罪嫌疑人是否能够科罪现已判刑,那么辩解人辩解的时刻是怎样规则的呢,辩解人的职责是什么,辩解律师的权力有哪些,听讼网小编经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令知识,期望对你有协助。
辩解人参与刑事诉讼的时刻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办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许采纳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托付辩解人。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办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许采纳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托付辩解人;在侦办期间,只能托付律师作为辩解人。被告人有权随时托付辩解人。
侦办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许对犯罪嫌疑人采纳强制措施的时分,应当奉告犯罪嫌疑人有权托付辩解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交审查起诉的案子资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奉告犯罪嫌疑人有权托付辩解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子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奉告被告人有权托付辩解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托付辩解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传达其要求。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何时才能够托付辩解人
1)犯罪嫌疑人自被侦办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许采纳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托付辩解人;
2)被告人有权随时托付辩解人;
留意:侦办机关、检察机关以及法院应当及时奉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托付辩解人的权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托付辩解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传达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能够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托付辩解人。
2、辩解人的职责是什么
依据现实和法令,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许减轻、革除其刑事职责的资料和定见,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力和其他合法权益。
3、刑事案子中,辩解律师的权力有哪些?
1)在侦办期间能够为犯罪嫌疑人供给法令协助;(其他辩解人没有)
2)署理申述、指控;请求改变强制措施;(其他辩解人没有)
3)向侦办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子有关状况,提出定见;(其他辩解人没有)
4)能够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晤和通讯;(其他辩解人须经检察院、法院答应)
5)会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其他辩解人没有)
6)自案子移交审查起诉之日起,能够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依据;(其他辩解人没有)
7)自人民检察院对案子审查起诉之日起,能够查阅、摘录、仿制本案的檀卷资料;(其他辩解人没有)
8)以为在侦办、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搜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许罪轻的依据资料未提交的,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其他辩解人没有)
9)经证人或许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赞同,能够向他们搜集与本案有关的资料,也能够请求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搜集、调取依据,或许请求人民法院告诉证人出庭作证;(其他辩解人没有)
10)经人民检察院或许人民法院答应,并且经被害人或许其近亲属、被害人供给的证人赞同,能够向他们搜集与本案有关的资料;(其他辩解人没有)
11)以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止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力的,有权向同级或许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述或许指控。(一切辩解人、诉讼署理人具有该权力)
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被问询的时分就能够延聘律师了,在法院受理案子的时分就需要将工作告诉到律师,一般状况下律师应该在进行辩解之前就将相关依据进行提交,辩解时刻由法院告诉,以上便是对你提出的问题的答复,你能够咨询听讼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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