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补办方法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3 04:15社保卡丢掉之后能够先进行预挂失,真实找不找的话就要进行补卡了。
预挂失
拨打社会保障卡服务热线“96102”(24小时服务)进行电话预挂失。
持自己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处理书面预挂失手续。
直接在社保卡服务网点及二级以上的定点医疗机构设置的自助终端机上进行预挂失。
留意:
预挂失的有用时刻为10天,超越有用时限主动解挂。
补办流程
1、持卡人社保卡丢失或损坏,挂失人可凭自己的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户口簿(别人代理须出具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和户口簿以及被委托人的社保卡、户口簿,并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书面委托书)到就近区县社会保障卡补(换)卡服务网点,处理补(换)卡请求手续。
2、遇卡无法正常运用,或因其它原因需求替换时,持卡人需带着自己的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和户口簿或(别人代理须出具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和户口簿以及被委托人的社保卡、户口簿,并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书面委托书)可到就近区县社会保障卡补(换)卡服务网点,处理补(换)卡请求手续。
3、处理补(换)卡请求手续时,请求人应填写《上海市社会保障卡事务受理单》(一式两联)。
4、受理补(换)卡事务时,应当收取25元补(换)卡成本费(沪价费[2005]048号、沪财预联[2005]25号)。收取成本费时,须开具专用收据。
5、自受理补(换)卡请求事务起的15个工作日内,请求人可收取补(换)发的新卡。
6、补(换)卡事务一经受理,不得吊销。
7.关于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处理社保卡补(换)卡事务。其间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经其法定代理人书面赞同后,能够自行处理。
留意:
处理正式挂失后,不能再处理吊销挂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