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案件法院诉讼受理费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7 19:58
产业案子法院诉讼受理费规范
产业案子依据诉讼恳求的金额或许价额,依照下列份额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越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2.超越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x2.5%-200元
3.超越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标的额x2% 300元
4.超越20万元至50万元:诉讼标的额x1.5% 1300元
5.超越50万元至100万元:诉讼标的额x1% 3800元
6.超越100万元至200万元:诉讼标的额x0.9% 4800元
7.超越200万元至500万元:诉讼标的额x0.8% 6800元
8.超越500万元至1000万元:诉讼标的额x0.7% 11800元
9.超越1000万元至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x0.6% 21800元
10.超越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x0.5% 41800元
有履行金额或许价额履行费(速算表)
1、不超越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2、超越1万元至50万元:履行金额x1.5%-100元
3、超越50万元至500万元:履行金额x1% 2400元
4、超越500万元至1000万元:履行金额x0.5% 27400元
5、超越1000万元:履行金额x0.1% 67400元
诉讼费用交纳方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则,拟定本方法。
第二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方法交纳诉讼费用。
本方法规则能够不交纳或许免予交纳诉讼费用的在外。
第三条 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违背本方法规则的规模和规范向当事人收取费用。
第四条 国家对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供给司法救助,保证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力,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五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许安排在人民法院进行诉讼,适用本方法。
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与其本国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在诉讼费用交纳上实施不同对待的,依照对等准则处理。
第二章 诉讼费用交纳规模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含:
(一)案子受理费;
(二)恳求费;
(三)证人、判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作的交通费、住宿费、日子费和误工补助。
第七条 案子受理费包含:
(一)第一审案子受理费;
(二)第二审案子受理费;
(三)再审案子中,依照本方法规则需求交纳的案子受理费。
第八条 下列案子不交纳案子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则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子;
(二)判定不予受理、驳回申述、驳回上诉的案子;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申述和管辖权贰言判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子;
(四)行政补偿案子。
第九条 依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则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子,当事人不交纳案子受理费。可是,下列景象在外:
(一)当事人有新的依据,足以推翻原判定、判定,向人民法院恳求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议再审的案子;
(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定或许判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定、判定或许调停书发作法令效能后又恳求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议再审的案子。
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恳求下列事项,应当交纳恳求费:
(一)恳求履行人民法院发作法令效能的判定、判定、调停书,判定组织依法作出的判定和调停书,公证组织依法赋予强制履行效能的债务文书;
(二)恳求保全办法;
(三)恳求付出令;
(四)恳求公示催告;
(五)恳求吊销判定判定或许确认判定协议效能;
(六)恳求破产;
(七)恳求海事强制令、一起海损理算、建立海事补偿责任约束基金、海事债务挂号、船只优先权催告;
(八)恳求供认和履行外国法院判定、判定和国外判定组织判定。
第十一条 证人、判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作的交通费、住宿费、日子费和误工补助,由人民法院依照国家规则规范代为收取。
当事人仿制案子卷宗资料和法令文书应当按实践成本向人民法院交纳工本费。
第十二条 诉讼过程中因判定、布告、勘验、翻译、评价、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送、船只监管等发作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担负的费用,人民法院依据谁主张、谁担负的准则,决议由当事人直接付出给有关组织或许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则供给当地民族通用言语、文字翻译的,不收取费用。
第三章 诉讼费用交纳规范
第十三条 案子受理费别离依照下列规范交纳:
(一)产业案子依据诉讼恳求的金额或许价额,依照下列份额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越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越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依照2.5%交纳;
3.超越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依照2%交纳;
4.超越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依照1.5%交纳;
5.超越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依照1%交纳;
6.超越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依照0.9%交纳;
7.超越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依照0.8%交纳;
8.超越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依照0.7%交纳;
9.超越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依照0.6%交纳;
10.超越2000万元的部分,依照0.5%交纳。
(二)非产业案子依照下列规范交纳:
1.离婚案子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触及产业切割,产业总额不超越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越20万元的部分,依照0.5%交纳。
2.危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子,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触及危害补偿,补偿金额不超越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越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依照1%交纳;超越10万元的部分,依照0.5%交纳。
3.其他非产业案子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子,没有争议金额或许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许价额的,依照产业案子的规范交纳。
(四)劳作争议案子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子依照下列规范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子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子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子管辖权贰言,贰言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能够结合本地实践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则的起伏内拟定具体交纳规范。
第十四条 恳求费别离依照下列规范交纳: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恳求履行人民法院发作法令效能的判定、判定、调停书,判定组织依法作出的判定和调停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履行效能的债务文书,恳求供认和履行外国法院判定、判定以及国外判定组织判定的,依照下列规范交纳:
1.没有履行金额或许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履行金额或许价额不超越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越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依照1.5%交纳;超越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依照1%交纳;超越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依照0.5%交纳;超越1000万元的部分,依照0.1%交纳。
3.契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则,未参与挂号的权力人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的,依照本项规则的规范交纳恳求费,不再交纳案子受理费。
(二)恳求保全办法的,依据实践保全的产业数额依照下列规范交纳:
产业数额不超越1000元或许不触及产业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越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依照1%交纳;超越10万元的部分,依照0.5%交纳。可是,当事人恳求保全办法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越5000元。
(三)依法恳求付出令的,对比产业案子受理费规范的1/3交纳。
(四)依法恳求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
(五)恳求吊销判定判定或许确认判定协议效能的,每件交纳400元。
(六)破产案子依据破产产业总额核算,依照产业案子受理费规范折半交纳,可是,最高不超越30万元。
(七)海事案子的恳求费依照下列规范交纳:
1.恳求建立海事补偿责任约束基金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1万元;
2.恳求海事强制令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3.恳求船只优先权催告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4.恳求海事债务挂号的,每件交纳1000元;
5.恳求一起海损理算的,每件交纳1000元。
第十五条 以调停方法结案或许当事人恳求撤诉的,折半交纳案子受理费。
第十六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子折半交纳案子受理费。
第十七条 对产业案子提起上诉的,依照不服一审判定部分的上诉恳求数额交纳案子受理费。
第十八条 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恳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恳求,人民法院决议兼并审理的,别离折半交纳案子受理费。
第十九条 依照本方法第九条规则需求交纳案子受理费的再审案子,依照不服原判定部分的再审恳求数额交纳案子受理费。
第四章 诉讼费用的交纳和交还
第二十条 案子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恳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方法规则需求交纳案子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作报酬的案子能够不预交案子受理费。
恳求费由恳求人预交。可是,本方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则的恳求费不由恳求人预交,履行恳求费履行后交纳,破产恳求费清算后交纳。
本方法第十一条规则的费用,待实践发作后交纳。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在诉讼中改动诉讼恳求数额,案子受理费依照下列规则处理:
(一)当事人添加诉讼恳求数额的,依照添加后的诉讼恳求数额核算补交;
(二)当事人在法庭调查完结前提出削减诉讼恳求数额的,依照削减后的诉讼恳求数额核算交还。
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告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子受理费;反诉案子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子受理费。
上诉案子的案子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两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别离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告诉其在7日内预交。
恳求费由恳求人在提出恳求时或许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恳求,或许恳求司法救助未获同意,在人民法院指定时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则处理。
第二十三条 依照本方法第九条规则需求交纳案子受理费的再审案子,由恳求再审的当事人预交。两边当事人都恳求再审的,别离预交。
第二十四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则移交、移交的案子,原受理人民法院应当将当事人预交的诉讼费用随案移交接纳案子的人民法院。
第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子过程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并将案子移交有关部分处理的,当事人交纳的案子受理费予以交还;移交后民事案子需求持续审理的,当事人已交纳的案子受理费不予交还。
第二十六条 间断诉讼、间断履行的案子,已交纳的案子受理费、恳求费不予交还。间断诉讼、间断履行的原因消除,康复诉讼、履行的,不再交纳案子受理费、恳求费。
第二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议将案子发回重审的,应当交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子受理费。
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定不予受理或许驳回申述的,应当交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子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申述的判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保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交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子受理费。
第二十八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则完结诉讼的案子,依照本方法规则已交纳的案子受理费不予交还。
第五章 诉讼费用的担负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担负,胜诉方自愿承当的在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依据案子的具体情况决议当事人各自担负的诉讼费用数额。
一申述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依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联系,决议当事人各自担负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三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动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定、判定的,应当相应改动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担负的决议。
第三十一条 经人民法院调停达到协议的案子,诉讼费用的担负由两边当事人洽谈处理;洽谈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议。
第三十二条 依照本方法第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则应当交纳案子受理费的再审案子,诉讼费用由恳求再审的当事人担负;两边当事人都恳求再审的,诉讼费用依照本方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则担负。原审诉讼费用的担负由人民法院依据诉讼费用担负准则从头确认。
第三十三条 离婚案子诉讼费用的担负由两边当事人洽谈处理;洽谈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议。
第三十四条 民事案子的原告或许上诉人恳求撤诉,人民法院判定允许的,案子受理费由原告或许上诉人担负。
行政案子的被告改动或许吊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恳求撤诉,人民法院判定允许的,案子受理费由被告担负。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在法庭调查完结后提出削减诉讼恳求数额的,削减恳求数额部分的案子受理费由改动诉讼恳求的当事人担负。
第三十六条 债务人对催促程序未提出贰言的,恳求费由债务人担负。债务人对催促程序提出贰言致使催促程序完结的,恳求费由恳求人担负;恳求人另行申述的,能够将恳求费列入诉讼恳求。
第三十七条 公示催告的恳求费由恳求人担负。
第三十八条 本方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八)项规则的恳求费由被履行人担负。
履行中当事人达到宽和协议的,恳求费的担负由两边当事人洽谈处理;洽谈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议。
本方法第十条第(二)项规则的恳求费由恳求人担负,恳求人提申述讼的,能够将该恳求费列入诉讼恳求。
本方法第十条第(五)项规则的恳求费,由人民法院依照本方法第二十九条规则决议恳求费的担负。
第三十九条 海事案子中的有关诉讼费用依照下列规则担负:
(一)诉前恳求海事恳求保全、海事强制令的,恳求费由恳求人担负;恳求人就有关海事恳求提申述讼的,可将上述费用列入诉讼恳求;
(二)诉前恳求海事依据保全的,恳求费由恳求人担负;
(三)诉讼中拍卖、变卖被扣押船只、船载货品、船用燃油、船用物料发作的合理费用,由恳求人预付,从拍卖、变卖价款中先行扣除,交还恳求人;
(四)恳求建立海事补偿责任约束基金、恳求债务挂号与受偿、恳求船只优先权催告案子的恳求费,由恳求人担负;
(五)建立海事补偿责任约束基金、船只优先权催告程序中的布告费用由恳求人担负。
第四十条 当事人因本身原因未能在举证期限内举证,在二审或许再审期间提出新的依据致使诉讼费用添加的,添加的诉讼费用由该当事人担负。
第四十一条 依照特别程序审理案子的布告费,由申述人或许恳求人担负。
第四十二条 依法向人民法院恳求破产的,诉讼费用依照有关法令规则从破产产业中拨付。
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不得独自对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用的决议提起上诉。
当事人独自对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用的决议有贰言的,能够向作出决议的人民法院院长恳求复核。复核决议应当自收到当事人恳求之日起15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决议诉讼费用的核算有贰言的,能够向作出决议的人民法院恳求复核。核算确有过错的,作出决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更正。
第六章 司法救助
第四十四条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能够依照本方法向人民法院恳求缓交、减交或许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
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恳求司法救助,契合下列景象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一)残疾人无固定日子来源的;
(二)追索日子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三)最低日子保证目标、乡村特困定时救助目标、乡村五保供养目标或许收取赋闲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四)因拔刀相助或许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本身合法权益遭到危害,自己或许其近亲属恳求补偿或许补偿的;
(五)的确需求免交的其他景象。
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恳求司法救助,契合下列景象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减交诉讼费用:
(一)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形成日子困难,正在承受社会救助,或许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二)归于国家规则的优抚、安顿目标的;
(三)社会福利组织和救助处理站;
(四)的确需求减交的其他景象。
人民法院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减交份额不得低于30%。
第四十七条 当事人恳求司法救助,契合下列景象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缓交诉讼费用:
(一)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
(二)海上事端、交通事端、医疗事端、工伤事端、产品质量事端或许其他人身伤害事端的受害人恳求补偿的;
(三)正在承受有关部分法令援助的;
(四)的确需求缓交的其他景象。
第四十八条 当事人恳求司法救助,应当在申述或许上诉时提交书面恳求、足以证明其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明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因日子困难或许追索根本日子费用恳求免交、减交诉讼费用的,还应当供给自己及其家庭经济状况契合当地民政、劳作保证等部分规则的公民经济困难规范的证明。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司法救助恳求不予同意的,应当向当事人书面阐明理由。
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恳求缓交诉讼费用经审查契合本方法第四十七条规则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决议立案之前作出准予缓交的决议。
第五十条 人民法院对一方当事人供给司法救助,对方当事人败诉的,诉讼费用由对方当事人担负;对方当事人胜诉的,能够视恳求司法救助的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决议其减交、免交诉讼费用。
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准予当事人减交、免交诉讼费用的,应当在法令文书中载明。
第七章 诉讼费用的处理和监督
第五十二条 诉讼费用的交纳和收取准则应当公示。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用依照其财务从属联系运用国务院财务部分或许省级人民政府财务部分印制的财务收据。案子受理费、恳求费全额上缴财务,归入预算,实施出入两条线处理。
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用应当向当事人开具缴费凭据,当事人持缴费凭据到指定署理银行交费。依法应当向当事人退费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则处理。诉讼费用缴库和退费的具体方法由国务院财务部分商最高人民法院另行拟定。
在遥远、水上、交通不便区域,底层巡回法庭当场审理案子,当事人提出向指定署理银行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底层巡回法庭能够当场收取诉讼费用,并向当事人出具省级人民政府财务部分印制的财务收据;不出具省级人民政府财务部分印制的财务收据的,当事人有权回绝交纳。
第五十三条 案子审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将诉讼费用的具体清单和当事人应当担负的数额书面告诉当事人,一起在判定书、判定书或许调停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当担负的数额。
需求向当事人交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法令文书收效之日起15日内交还有关当事人。
第五十四条 价格主管部分、财务部分依照收费处理的责任分工,对诉讼费用进行处理和监督;对违背本方法规则的乱收费行为,依照法令、法规和国务院相关规则予以查办。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诉讼费用以人民币为核算单位。以外币为核算单位的,依照人民法院决议受理案子之日国家发布的汇率换算成人民币核算交纳;上诉案子和恳求再审案子的诉讼费用,依照第一审人民法院决议受理案子之日国家发布的汇率换算。
第五十六条 本方法自2007年4月1日起实施。
产业案子依据诉讼恳求的金额或许价额,依照下列份额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越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2.超越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x2.5%-200元
3.超越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标的额x2% 300元
4.超越20万元至50万元:诉讼标的额x1.5% 1300元
5.超越50万元至100万元:诉讼标的额x1% 3800元
6.超越100万元至200万元:诉讼标的额x0.9% 4800元
7.超越200万元至500万元:诉讼标的额x0.8% 6800元
8.超越500万元至1000万元:诉讼标的额x0.7% 11800元
9.超越1000万元至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x0.6% 21800元
10.超越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x0.5% 41800元
有履行金额或许价额履行费(速算表)
1、不超越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2、超越1万元至50万元:履行金额x1.5%-100元
3、超越50万元至500万元:履行金额x1% 2400元
4、超越500万元至1000万元:履行金额x0.5% 27400元
5、超越1000万元:履行金额x0.1% 67400元
诉讼费用交纳方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则,拟定本方法。
第二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方法交纳诉讼费用。
本方法规则能够不交纳或许免予交纳诉讼费用的在外。
第三条 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违背本方法规则的规模和规范向当事人收取费用。
第四条 国家对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供给司法救助,保证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力,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五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许安排在人民法院进行诉讼,适用本方法。
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与其本国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在诉讼费用交纳上实施不同对待的,依照对等准则处理。
第二章 诉讼费用交纳规模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含:
(一)案子受理费;
(二)恳求费;
(三)证人、判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作的交通费、住宿费、日子费和误工补助。
第七条 案子受理费包含:
(一)第一审案子受理费;
(二)第二审案子受理费;
(三)再审案子中,依照本方法规则需求交纳的案子受理费。
第八条 下列案子不交纳案子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则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子;
(二)判定不予受理、驳回申述、驳回上诉的案子;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申述和管辖权贰言判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子;
(四)行政补偿案子。
第九条 依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则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子,当事人不交纳案子受理费。可是,下列景象在外:
(一)当事人有新的依据,足以推翻原判定、判定,向人民法院恳求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议再审的案子;
(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定或许判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定、判定或许调停书发作法令效能后又恳求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议再审的案子。
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恳求下列事项,应当交纳恳求费:
(一)恳求履行人民法院发作法令效能的判定、判定、调停书,判定组织依法作出的判定和调停书,公证组织依法赋予强制履行效能的债务文书;
(二)恳求保全办法;
(三)恳求付出令;
(四)恳求公示催告;
(五)恳求吊销判定判定或许确认判定协议效能;
(六)恳求破产;
(七)恳求海事强制令、一起海损理算、建立海事补偿责任约束基金、海事债务挂号、船只优先权催告;
(八)恳求供认和履行外国法院判定、判定和国外判定组织判定。
第十一条 证人、判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作的交通费、住宿费、日子费和误工补助,由人民法院依照国家规则规范代为收取。
当事人仿制案子卷宗资料和法令文书应当按实践成本向人民法院交纳工本费。
第十二条 诉讼过程中因判定、布告、勘验、翻译、评价、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送、船只监管等发作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担负的费用,人民法院依据谁主张、谁担负的准则,决议由当事人直接付出给有关组织或许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则供给当地民族通用言语、文字翻译的,不收取费用。
第三章 诉讼费用交纳规范
第十三条 案子受理费别离依照下列规范交纳:
(一)产业案子依据诉讼恳求的金额或许价额,依照下列份额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越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越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依照2.5%交纳;
3.超越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依照2%交纳;
4.超越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依照1.5%交纳;
5.超越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依照1%交纳;
6.超越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依照0.9%交纳;
7.超越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依照0.8%交纳;
8.超越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依照0.7%交纳;
9.超越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依照0.6%交纳;
10.超越2000万元的部分,依照0.5%交纳。
(二)非产业案子依照下列规范交纳:
1.离婚案子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触及产业切割,产业总额不超越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越20万元的部分,依照0.5%交纳。
2.危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子,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触及危害补偿,补偿金额不超越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越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依照1%交纳;超越10万元的部分,依照0.5%交纳。
3.其他非产业案子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子,没有争议金额或许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许价额的,依照产业案子的规范交纳。
(四)劳作争议案子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子依照下列规范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子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子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子管辖权贰言,贰言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能够结合本地实践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则的起伏内拟定具体交纳规范。
第十四条 恳求费别离依照下列规范交纳: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恳求履行人民法院发作法令效能的判定、判定、调停书,判定组织依法作出的判定和调停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履行效能的债务文书,恳求供认和履行外国法院判定、判定以及国外判定组织判定的,依照下列规范交纳:
1.没有履行金额或许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履行金额或许价额不超越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越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依照1.5%交纳;超越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依照1%交纳;超越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依照0.5%交纳;超越1000万元的部分,依照0.1%交纳。
3.契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则,未参与挂号的权力人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的,依照本项规则的规范交纳恳求费,不再交纳案子受理费。
(二)恳求保全办法的,依据实践保全的产业数额依照下列规范交纳:
产业数额不超越1000元或许不触及产业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越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依照1%交纳;超越10万元的部分,依照0.5%交纳。可是,当事人恳求保全办法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越5000元。
(三)依法恳求付出令的,对比产业案子受理费规范的1/3交纳。
(四)依法恳求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
(五)恳求吊销判定判定或许确认判定协议效能的,每件交纳400元。
(六)破产案子依据破产产业总额核算,依照产业案子受理费规范折半交纳,可是,最高不超越30万元。
(七)海事案子的恳求费依照下列规范交纳:
1.恳求建立海事补偿责任约束基金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1万元;
2.恳求海事强制令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3.恳求船只优先权催告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4.恳求海事债务挂号的,每件交纳1000元;
5.恳求一起海损理算的,每件交纳1000元。
第十五条 以调停方法结案或许当事人恳求撤诉的,折半交纳案子受理费。
第十六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子折半交纳案子受理费。
第十七条 对产业案子提起上诉的,依照不服一审判定部分的上诉恳求数额交纳案子受理费。
第十八条 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恳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恳求,人民法院决议兼并审理的,别离折半交纳案子受理费。
第十九条 依照本方法第九条规则需求交纳案子受理费的再审案子,依照不服原判定部分的再审恳求数额交纳案子受理费。
第四章 诉讼费用的交纳和交还
第二十条 案子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恳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方法规则需求交纳案子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作报酬的案子能够不预交案子受理费。
恳求费由恳求人预交。可是,本方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则的恳求费不由恳求人预交,履行恳求费履行后交纳,破产恳求费清算后交纳。
本方法第十一条规则的费用,待实践发作后交纳。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在诉讼中改动诉讼恳求数额,案子受理费依照下列规则处理:
(一)当事人添加诉讼恳求数额的,依照添加后的诉讼恳求数额核算补交;
(二)当事人在法庭调查完结前提出削减诉讼恳求数额的,依照削减后的诉讼恳求数额核算交还。
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告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子受理费;反诉案子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子受理费。
上诉案子的案子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两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别离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告诉其在7日内预交。
恳求费由恳求人在提出恳求时或许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恳求,或许恳求司法救助未获同意,在人民法院指定时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则处理。
第二十三条 依照本方法第九条规则需求交纳案子受理费的再审案子,由恳求再审的当事人预交。两边当事人都恳求再审的,别离预交。
第二十四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则移交、移交的案子,原受理人民法院应当将当事人预交的诉讼费用随案移交接纳案子的人民法院。
第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子过程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并将案子移交有关部分处理的,当事人交纳的案子受理费予以交还;移交后民事案子需求持续审理的,当事人已交纳的案子受理费不予交还。
第二十六条 间断诉讼、间断履行的案子,已交纳的案子受理费、恳求费不予交还。间断诉讼、间断履行的原因消除,康复诉讼、履行的,不再交纳案子受理费、恳求费。
第二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议将案子发回重审的,应当交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子受理费。
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定不予受理或许驳回申述的,应当交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子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申述的判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保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交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子受理费。
第二十八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则完结诉讼的案子,依照本方法规则已交纳的案子受理费不予交还。
第五章 诉讼费用的担负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担负,胜诉方自愿承当的在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依据案子的具体情况决议当事人各自担负的诉讼费用数额。
一申述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依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联系,决议当事人各自担负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三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动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定、判定的,应当相应改动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担负的决议。
第三十一条 经人民法院调停达到协议的案子,诉讼费用的担负由两边当事人洽谈处理;洽谈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议。
第三十二条 依照本方法第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则应当交纳案子受理费的再审案子,诉讼费用由恳求再审的当事人担负;两边当事人都恳求再审的,诉讼费用依照本方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则担负。原审诉讼费用的担负由人民法院依据诉讼费用担负准则从头确认。
第三十三条 离婚案子诉讼费用的担负由两边当事人洽谈处理;洽谈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议。
第三十四条 民事案子的原告或许上诉人恳求撤诉,人民法院判定允许的,案子受理费由原告或许上诉人担负。
行政案子的被告改动或许吊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恳求撤诉,人民法院判定允许的,案子受理费由被告担负。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在法庭调查完结后提出削减诉讼恳求数额的,削减恳求数额部分的案子受理费由改动诉讼恳求的当事人担负。
第三十六条 债务人对催促程序未提出贰言的,恳求费由债务人担负。债务人对催促程序提出贰言致使催促程序完结的,恳求费由恳求人担负;恳求人另行申述的,能够将恳求费列入诉讼恳求。
第三十七条 公示催告的恳求费由恳求人担负。
第三十八条 本方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八)项规则的恳求费由被履行人担负。
履行中当事人达到宽和协议的,恳求费的担负由两边当事人洽谈处理;洽谈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议。
本方法第十条第(二)项规则的恳求费由恳求人担负,恳求人提申述讼的,能够将该恳求费列入诉讼恳求。
本方法第十条第(五)项规则的恳求费,由人民法院依照本方法第二十九条规则决议恳求费的担负。
第三十九条 海事案子中的有关诉讼费用依照下列规则担负:
(一)诉前恳求海事恳求保全、海事强制令的,恳求费由恳求人担负;恳求人就有关海事恳求提申述讼的,可将上述费用列入诉讼恳求;
(二)诉前恳求海事依据保全的,恳求费由恳求人担负;
(三)诉讼中拍卖、变卖被扣押船只、船载货品、船用燃油、船用物料发作的合理费用,由恳求人预付,从拍卖、变卖价款中先行扣除,交还恳求人;
(四)恳求建立海事补偿责任约束基金、恳求债务挂号与受偿、恳求船只优先权催告案子的恳求费,由恳求人担负;
(五)建立海事补偿责任约束基金、船只优先权催告程序中的布告费用由恳求人担负。
第四十条 当事人因本身原因未能在举证期限内举证,在二审或许再审期间提出新的依据致使诉讼费用添加的,添加的诉讼费用由该当事人担负。
第四十一条 依照特别程序审理案子的布告费,由申述人或许恳求人担负。
第四十二条 依法向人民法院恳求破产的,诉讼费用依照有关法令规则从破产产业中拨付。
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不得独自对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用的决议提起上诉。
当事人独自对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用的决议有贰言的,能够向作出决议的人民法院院长恳求复核。复核决议应当自收到当事人恳求之日起15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决议诉讼费用的核算有贰言的,能够向作出决议的人民法院恳求复核。核算确有过错的,作出决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更正。
第六章 司法救助
第四十四条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能够依照本方法向人民法院恳求缓交、减交或许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
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恳求司法救助,契合下列景象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一)残疾人无固定日子来源的;
(二)追索日子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三)最低日子保证目标、乡村特困定时救助目标、乡村五保供养目标或许收取赋闲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四)因拔刀相助或许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本身合法权益遭到危害,自己或许其近亲属恳求补偿或许补偿的;
(五)的确需求免交的其他景象。
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恳求司法救助,契合下列景象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减交诉讼费用:
(一)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形成日子困难,正在承受社会救助,或许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二)归于国家规则的优抚、安顿目标的;
(三)社会福利组织和救助处理站;
(四)的确需求减交的其他景象。
人民法院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减交份额不得低于30%。
第四十七条 当事人恳求司法救助,契合下列景象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缓交诉讼费用:
(一)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
(二)海上事端、交通事端、医疗事端、工伤事端、产品质量事端或许其他人身伤害事端的受害人恳求补偿的;
(三)正在承受有关部分法令援助的;
(四)的确需求缓交的其他景象。
第四十八条 当事人恳求司法救助,应当在申述或许上诉时提交书面恳求、足以证明其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明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因日子困难或许追索根本日子费用恳求免交、减交诉讼费用的,还应当供给自己及其家庭经济状况契合当地民政、劳作保证等部分规则的公民经济困难规范的证明。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司法救助恳求不予同意的,应当向当事人书面阐明理由。
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恳求缓交诉讼费用经审查契合本方法第四十七条规则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决议立案之前作出准予缓交的决议。
第五十条 人民法院对一方当事人供给司法救助,对方当事人败诉的,诉讼费用由对方当事人担负;对方当事人胜诉的,能够视恳求司法救助的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决议其减交、免交诉讼费用。
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准予当事人减交、免交诉讼费用的,应当在法令文书中载明。
第七章 诉讼费用的处理和监督
第五十二条 诉讼费用的交纳和收取准则应当公示。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用依照其财务从属联系运用国务院财务部分或许省级人民政府财务部分印制的财务收据。案子受理费、恳求费全额上缴财务,归入预算,实施出入两条线处理。
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用应当向当事人开具缴费凭据,当事人持缴费凭据到指定署理银行交费。依法应当向当事人退费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则处理。诉讼费用缴库和退费的具体方法由国务院财务部分商最高人民法院另行拟定。
在遥远、水上、交通不便区域,底层巡回法庭当场审理案子,当事人提出向指定署理银行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底层巡回法庭能够当场收取诉讼费用,并向当事人出具省级人民政府财务部分印制的财务收据;不出具省级人民政府财务部分印制的财务收据的,当事人有权回绝交纳。
第五十三条 案子审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将诉讼费用的具体清单和当事人应当担负的数额书面告诉当事人,一起在判定书、判定书或许调停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当担负的数额。
需求向当事人交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法令文书收效之日起15日内交还有关当事人。
第五十四条 价格主管部分、财务部分依照收费处理的责任分工,对诉讼费用进行处理和监督;对违背本方法规则的乱收费行为,依照法令、法规和国务院相关规则予以查办。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诉讼费用以人民币为核算单位。以外币为核算单位的,依照人民法院决议受理案子之日国家发布的汇率换算成人民币核算交纳;上诉案子和恳求再审案子的诉讼费用,依照第一审人民法院决议受理案子之日国家发布的汇率换算。
第五十六条 本方法自2007年4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