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提存的效力是如何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30 18:46
什么是合同提存?合同提存的程序是怎样的?合同提存的效能又是怎么的?下面就由听讼网小编为我们收拾有关合同提存的效能是怎么的相关资料,以供我们阅览,期望对我们有所协助。
合同提存的效能是怎么的
债款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的,合同的权力责任停止。
什么是合同提存
提存是清偿债款的一种特别方法,提存公证是指公证处依据债款人的请求,对债款人交给的债之标的物依法进行提存,并转交债权人的活动。公证机关通过把债之标的物(货款、物品)提存到公证机关,待债款人实行完某项责任,再交给债权人的方法,能够保护当事人两边的合法权益,保护经济秩序。
合同提存的程序
请求处理提存公证,当事人处理提存公证,应向债款实行地公证处请求并应提交以下证件和资料:1、请求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托付处理的,还应供给授权托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2、债之依据,如合同书、欠债凭据、司法文书等;3、如是债权人回绝受领或查找不到债权人的,应供给相关证明,如要求债权人收取提存物的电函、告诉等;4、提存受领人的名字、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5、交给提存物。提存的钱银可采用转账、汇款方法交给,对不易移动的提存物应供给其称号、品种、数量等状况的清单;6、公证员以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资料。
1、自提存有用成立时起,债款人对债权人的债款消除。有用的提存,即视为债款人实行了债款;
2、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危险由债权人承当。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一切。提存费用由债权人担负。
3、债权人享有随时收取提存物的权力,但该权力的行使有法定的除斥期间。债权人收取提存物的权力,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除,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一切。
4、对债权人领授权的约束:
债权人对债款人负有到期债款的,在债权人未实行债款或许供给担保之前,提存部分依据债款人的要求应当回绝其收取提存物。
债权人收取提存物的权力,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时效为不变期间)不行使则消除,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一切。
《合同法》规则的提存是以清偿为意图,所以是债消除的原因。
《担保法》规则的提存并非以清偿为意图,而是以担保为意图的提存。
合同法中规则自提存有用成立时起,债款人对债权人的债款消除。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合同提存的效能是怎么的
债款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的,合同的权力责任停止。
什么是合同提存
提存是清偿债款的一种特别方法,提存公证是指公证处依据债款人的请求,对债款人交给的债之标的物依法进行提存,并转交债权人的活动。公证机关通过把债之标的物(货款、物品)提存到公证机关,待债款人实行完某项责任,再交给债权人的方法,能够保护当事人两边的合法权益,保护经济秩序。
合同提存的程序
请求处理提存公证,当事人处理提存公证,应向债款实行地公证处请求并应提交以下证件和资料:1、请求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托付处理的,还应供给授权托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2、债之依据,如合同书、欠债凭据、司法文书等;3、如是债权人回绝受领或查找不到债权人的,应供给相关证明,如要求债权人收取提存物的电函、告诉等;4、提存受领人的名字、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5、交给提存物。提存的钱银可采用转账、汇款方法交给,对不易移动的提存物应供给其称号、品种、数量等状况的清单;6、公证员以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资料。
1、自提存有用成立时起,债款人对债权人的债款消除。有用的提存,即视为债款人实行了债款;
2、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危险由债权人承当。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一切。提存费用由债权人担负。
3、债权人享有随时收取提存物的权力,但该权力的行使有法定的除斥期间。债权人收取提存物的权力,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除,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一切。
4、对债权人领授权的约束:
债权人对债款人负有到期债款的,在债权人未实行债款或许供给担保之前,提存部分依据债款人的要求应当回绝其收取提存物。
债权人收取提存物的权力,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时效为不变期间)不行使则消除,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一切。
《合同法》规则的提存是以清偿为意图,所以是债消除的原因。
《担保法》规则的提存并非以清偿为意图,而是以担保为意图的提存。
合同法中规则自提存有用成立时起,债款人对债权人的债款消除。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