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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分包营业税如何缴纳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9 21:20
依据我国建筑法的规则,工程是能够由发包人发包给承揽人的,工程发包要签定施工合同,而承揽人能够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但不能违法分包,那么工程分包运营税怎样交纳的?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工程分包运营税怎么交纳
依据《运营税暂行条例》的规则,建筑业的总承揽人将工程分包或许转包给别人,以工程的悉数承揽额减去交给分包人或许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运营额。
也便是说,存在工程分包的情况下,总承揽单位应以悉数承揽额减去交给分包方价款后的余额核算交纳运营税,分包人应该就其完结的分包额承当相应的交税责任。一起,依照规则,总承揽人归于法定的代扣代交交税责任人,在与分包方处理已完工程价款结算时,还应以与分包方结算的工程价款为依据核算并代扣代缴其运营税。总承揽人代扣代缴分包人运营税后,应按规则对分包人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代扣代收税款凭据》,分包人以此作为其完税凭据。 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往往触及多个行政区域,而运营税归于当地税,因为当地利益竞赛,在交税实践中分包工程的交税地址有时也成为焦点问题。依照《运营税暂行条例》的规则,建筑安装事务实施分包或转包的,总承揽人应该依照建筑业运营税交税地址的规则,扣缴分包或转包人应缴的运营税,即建筑业运营税的交税地址在什么当地就在什么当地代扣代缴,具体来说便是:
①非跨省工程的分包或转包,由扣缴人在工程所在地代扣代缴。
②跨省工程的分包或转包,由扣缴人在扣缴人的组织所在地代扣代缴;假如分包或转包人将工程再一次分包或转包出去,有一段工程仍是跨省工程,该段跨省工程的运营税亦由总承揽人在其组织所在地代扣代缴。
别的,建筑安装工程的总承揽人为境外组织,且其在我国境内没有运营组织或署理者的,不论此工程是否实施分包或转包,悉数工程应纳的建筑业运营税税款均由建设单位扣缴。
在会计核算时,分包工程的运营税等流转税由承揽方代扣代缴,并由承揽方从每期的分包进展款中扣回,这部分流转税构成分包方企业的运营税金及附加;与承揽方自行完结部分的运营额相关的流转税构成承揽方企业的运营税金及附加。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相关法令问题进行的回答,依据运营税暂行条例的规则,建筑业的总承揽人将工程分包或许转包给别人,以工程的悉数承揽额减去交给分包人或许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运营额。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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