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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饮酒人需承担交通事故责任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3 01:41
我国禁止酒后驾驭机动车,在一些一起喝酒不能过度劝酒,喝酒后必定不能驾驭机动车,发现同桌喝酒人驾驭机动车要进行阻挠,那么一起喝酒人需承当交通事端职责吗?下面,为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我们学习参阅。
案情介绍:醉驾发作交通事端
2014年1月,被告李山(化名)约朋友刘伟(化名)、陈正(化名)一起吃饭。席间,三人共饮5瓶白酒,直至次日清晨1时才拆伙。当晚,刘伟骑摩托车赴宴,临走时,李山、陈正忧虑刘伟喝酒太多,劝说其醒酒后再走,但刘伟固执要走。回家途中,刘伟骑车撞到路旁边石块,当场车损人亡。交警部门确定,刘伟无证醉酒驾驭机动车,未按操作标准安全文明驾驭,是形成事端的悉数原因,死者负事端悉数职责。过后,刘伟爸爸妈妈将李山告上法院。其爸爸妈妈以为,李山做东请客,在席间并未尽主人应尽的提示职责,对儿子的逝世成果存在差错,恳求法院判令李山承当各项丢失10万元。李山辩称,刘伟为成年人,对自己的酒量有必定预知,席间自己并未劝酒且过后阻挠刘伟驾车未成,自己对事端发作无差错,不该承当补偿职责,
争议焦点:醉驾发作交通事端,一起喝酒人要承当交通事端职责吗
同在席间喝酒,一起喝酒人是否应对火伴因喝酒导致的事端承当补偿职责,实践中存在以下两种观念:
第一种观念以为,一起喝酒人不该当承当职责。喝酒者作为成年人,对自己的酒量及醉酒后或许导致的成果应当有必定预知,在未劝酒乃至一起喝酒人阻挠喝酒的情况下,喝酒人未能操控好自己的行为,过量喝酒终究导致事端发作,不该追查一起喝酒人职责。
第二种观念以为,一起喝酒人应当承当职责。在一起喝酒,火伴醉酒致使无自控才能的情况下,应进步一起喝酒人的职责,一起喝酒人应尽到看守、照顾、护卫等职责,因而,如若发作事端,一起喝酒人应承当必定职责。
律师说法:醉驾发作交通事端时一起喝酒人也需承当职责
赞同第二种定见,理由如下:
1、成年喝酒人应对因自己过量喝酒导致的事端承当首要职责
在成年人一起喝酒时,应留意当令有度,正常的成年人对喝酒过度引起的成果都应有充沛的认知。在喝酒过程中以及在过量喝酒后,喝酒人对醉酒驾车或许呈现的风险应当提早预知。在清醒时,喝酒人明知自己或许要驾驭机动车上路行进,而未能合理操控自己的喝酒量,且在过后不管他人劝止,固执驾车前行,对闯祸成果存在严峻差错,应承当首要职责。
2、一起喝酒人在未尽到合理职责时,应对因火伴过量喝酒导致的事端承当非必须职责
一起喝酒人在意识到喝酒人驾车的风险性时,应当进行劝止,在劝止无效且喝酒人现已失掉或行将失掉对自己操控才能的情况下,其无法彻底分配自己的行为,这时,一起喝酒人应当将其送至医院或许安全送回家中,这是一起喝酒人应尽到的职责。假如只进行简略劝止,未能尽到关照、照顾、护卫职责的情况下,是应当确定其差错存在,因而,需对火伴事端的发作承当非必须职责。在有多名一起喝酒人的情况下,应当视具体情况裁夺一起喝酒人与喝酒人的职责承当份额以及一起喝酒人之间的职责承当份额。
终究,法院对刘伟和张山、陈正二人的职责承当份额裁夺为9:1,张山系掌管请客之人,其对喝酒是否过度及酒后是否安全等事宜的留意职责应当比案外人陈正高,将张山和陈正的职责份额裁夺为6:4。据此,法院终究判定张山补偿刘伟爸爸妈妈逝世补偿金、丧葬费等合计3万7千余元。
归纳上面的介绍一起喝酒人在未尽到合理职责时,应对因火伴过量喝酒导致的事端承当非必须职责。信任我们看了上面介绍后,关于醉驾发作交通事端一起喝酒人是否承当职责的法律知识有了必定的了解,假如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听讼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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