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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女职工应怎样报销生育费用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9 07:34

网友发问:
我的老婆在宿城区一家事业单位上班,前不久刚刚生下一个女儿。我想了解,女员工报销生育费用需求哪些手续?
专家回复:
依据《宿迁市员工生育稳妥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则,员工享用生育稳妥待遇,有必要一起具有下列条件:(一)契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则和法定生育条件;(二)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参与生育稳妥并已为其正常不间断接连缴费满8个月以上。女员工生育医疗费按以下规范结付。流产400元、安产1600元、剖宫产3200元,多胎生育的每多生一胎添加500元。
报销生育费用需供给如下证件:人口和计划生育部分出具的《独生子女证》(一胎)或同意《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二胎)原件及复印件;《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产妇《居民身份证》;住院发票、出院记载、住院费用清单原件;产妇单位证明;报销申报须供给待遇享用本人在宿迁市内银行的存折(卡)复印件,并注明开户行营业网点详细称号。
最终契合规则生育的女员工,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则享用产假。员工产假期间的薪酬、福利由用人单位按原规范发放,生育稳妥基金以生育补贴方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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