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进行公证后,可以对公证的内容进行更改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9 12:30
通常情况下,产业等的承继都依照法定承继次序承继,可是假如被承继人在生前立有遗言的,依照遗言告知内容承继。一起,遗言承继也分为几种,不同遗言的承继要求与效能不同,那么,遗言承继的品种有哪些?遗言公证后能够更改吗?听讼网小编为你解说。
一、遗言公证后能够更改吗?
遗言公证能够经过再立公证遗言的办法进行更改。
遗言公证是公证机关依据遗言人的请求,依法证明其立遗言的行为实在、合法的行为。依据保护公证的公信力的考虑,法令规矩经过公证的遗言不能用其他遗言加以吊销、改动。假如要改动、吊销经过公证的遗言,有必要再经过公证处的公证方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承继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矩,“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言,不得吊销、改动公证遗言。”公证遗言的改动和吊销,最适合的是也采纳遗言公证的办法,由遗言人立新遗言,标明原先所立遗言改动或无效。需求留意的是,单独法令行为具有很强的对世性,单独行为收效后对行为人具有较强的拘束力,发作遗言改动时,数份遗言均为有用,只不过应按法令承认的规矩挑选效能最高的遗言;而发作遗言吊销时,被吊销的遗言自吊销的意思表明收效之日起即失掉法令效能,对遗言人不再具有法令拘束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承继法>若干问题的定见》第42 条规矩:“遗言人以不同办法立有数份内容相冲突的遗言,其间有公证遗言的,以最终所立公证遗言为准;没有公证遗言的,以最终所立的遗言为准。”可见,尽管公证遗言的效能最高,但遗言人也能够进行修正或许吊销,不过应按法定的规矩进行。
二、遗言缔结的办法
依据《承继法》的相关规矩,遗言具有如下五种办法:
1、公证遗言,指经过国家公证机关依法认可其实在性和合法性的书面遗言。缔结公证遗言,须遗言人亲身到公证机关处理,在公证员面前亲身书写或口授遗言内容,公证机关对遗言内容的实在性和合法性进行检查后,依法作出公证。
2、自书遗言,指遗言人生前亲手书写的遗言。自书遗言应由遗言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下一年、月、日。
3、代书遗言,指由别人代为书写的遗言。别人代为书写遗言时,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间一人代书,注下一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言人签名。
4、录音遗言,指以录音磁带录记遗言人处置其遗产的语音的遗言。以录音办法缔结遗言,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5、口头遗言,指遗言人在危殆情况下以口头办法所缔结的遗言。遗言人在危殆情况下,能够立口头遗言,并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殆情况免除后,遗言人能够用书面或许录音办法立遗言的,所立的口头遗言无效。
需求指出的是,在上述五种遗言中,代书遗言、录音遗言和口头遗言都要求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为确保遗言的实在性,《承继法》第18条清晰规矩了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言见证人:①无行为能力人、约束行为能力人;②承继人、受遗赠人;③与承继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遗言人所缔结的遗言并非原封不动的,而是能够吊销、改动自己所立的遗言。遗言的吊销,是指遗言人经过必定的办法将自己所立的遗言废止。所谓遗言的改动,则是指遗言人对所立的遗言加以部分改动。
关于遗言的吊销与改动,需求留意三点:
①吊销或改动遗言,既可选用明示的办法,如在新遗言上清晰声明吊销或改动原遗言;也可选用默示推定的办法,如立有数份遗言,内容相冲突的,推定以最终所立的遗言为准。
②所要吊销或改动的遗言须是合法建立的,由于不合法的遗言自身便是无效的,不存在吊销或改动的问题;吊销或改动后的遗言也须是合法有用的,才发作吊销或改动曾经所立遗言的法令效能,不然,不收效能。
③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言能够彼此吊销或改动,但这四种遗言不得吊销、改动公证遗言,即对公证遗言的吊销或改动只能采纳从头缔结公证遗言的办法。
三、遗言公证的意义:
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产业作出组织,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逝世时当即发作法令效能的法令行为。
为此,立遗言的内容有必要契合以下条件:
(1)神志清楚,有行为能力;
(2)遗言的内容要合法,不能掠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承继权;
(3)遗言中的产业是个人合法产业。
办遗言公证由立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处理,如行动不便,也可约请公证员到立嘱人住地处理。生命垂危时立嘱,应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评判人证明,公证机关可在检查其合法性后,予以承认公证。公证员对遗言有保密责任。进行遗言公证,可向立嘱人供给法令上的保证,即其在生前按自己的毅力,处置其产业,对防备和削减胶葛都有活跃的效果。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你解说的“遗言进行公证后,能够对公证的内容进行更改吗”相关常识,遗言公证能够经过再立公证遗言的办法进行更改假如你还有其他疑问的,欢迎在本网站进行法令咨询。
一、遗言公证后能够更改吗?
遗言公证能够经过再立公证遗言的办法进行更改。
遗言公证是公证机关依据遗言人的请求,依法证明其立遗言的行为实在、合法的行为。依据保护公证的公信力的考虑,法令规矩经过公证的遗言不能用其他遗言加以吊销、改动。假如要改动、吊销经过公证的遗言,有必要再经过公证处的公证方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承继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矩,“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言,不得吊销、改动公证遗言。”公证遗言的改动和吊销,最适合的是也采纳遗言公证的办法,由遗言人立新遗言,标明原先所立遗言改动或无效。需求留意的是,单独法令行为具有很强的对世性,单独行为收效后对行为人具有较强的拘束力,发作遗言改动时,数份遗言均为有用,只不过应按法令承认的规矩挑选效能最高的遗言;而发作遗言吊销时,被吊销的遗言自吊销的意思表明收效之日起即失掉法令效能,对遗言人不再具有法令拘束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承继法>若干问题的定见》第42 条规矩:“遗言人以不同办法立有数份内容相冲突的遗言,其间有公证遗言的,以最终所立公证遗言为准;没有公证遗言的,以最终所立的遗言为准。”可见,尽管公证遗言的效能最高,但遗言人也能够进行修正或许吊销,不过应按法定的规矩进行。
二、遗言缔结的办法
依据《承继法》的相关规矩,遗言具有如下五种办法:
1、公证遗言,指经过国家公证机关依法认可其实在性和合法性的书面遗言。缔结公证遗言,须遗言人亲身到公证机关处理,在公证员面前亲身书写或口授遗言内容,公证机关对遗言内容的实在性和合法性进行检查后,依法作出公证。
2、自书遗言,指遗言人生前亲手书写的遗言。自书遗言应由遗言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下一年、月、日。
3、代书遗言,指由别人代为书写的遗言。别人代为书写遗言时,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间一人代书,注下一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言人签名。
4、录音遗言,指以录音磁带录记遗言人处置其遗产的语音的遗言。以录音办法缔结遗言,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5、口头遗言,指遗言人在危殆情况下以口头办法所缔结的遗言。遗言人在危殆情况下,能够立口头遗言,并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殆情况免除后,遗言人能够用书面或许录音办法立遗言的,所立的口头遗言无效。
需求指出的是,在上述五种遗言中,代书遗言、录音遗言和口头遗言都要求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为确保遗言的实在性,《承继法》第18条清晰规矩了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言见证人:①无行为能力人、约束行为能力人;②承继人、受遗赠人;③与承继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遗言人所缔结的遗言并非原封不动的,而是能够吊销、改动自己所立的遗言。遗言的吊销,是指遗言人经过必定的办法将自己所立的遗言废止。所谓遗言的改动,则是指遗言人对所立的遗言加以部分改动。
关于遗言的吊销与改动,需求留意三点:
①吊销或改动遗言,既可选用明示的办法,如在新遗言上清晰声明吊销或改动原遗言;也可选用默示推定的办法,如立有数份遗言,内容相冲突的,推定以最终所立的遗言为准。
②所要吊销或改动的遗言须是合法建立的,由于不合法的遗言自身便是无效的,不存在吊销或改动的问题;吊销或改动后的遗言也须是合法有用的,才发作吊销或改动曾经所立遗言的法令效能,不然,不收效能。
③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言能够彼此吊销或改动,但这四种遗言不得吊销、改动公证遗言,即对公证遗言的吊销或改动只能采纳从头缔结公证遗言的办法。
三、遗言公证的意义:
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产业作出组织,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逝世时当即发作法令效能的法令行为。
为此,立遗言的内容有必要契合以下条件:
(1)神志清楚,有行为能力;
(2)遗言的内容要合法,不能掠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承继权;
(3)遗言中的产业是个人合法产业。
办遗言公证由立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处理,如行动不便,也可约请公证员到立嘱人住地处理。生命垂危时立嘱,应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评判人证明,公证机关可在检查其合法性后,予以承认公证。公证员对遗言有保密责任。进行遗言公证,可向立嘱人供给法令上的保证,即其在生前按自己的毅力,处置其产业,对防备和削减胶葛都有活跃的效果。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你解说的“遗言进行公证后,能够对公证的内容进行更改吗”相关常识,遗言公证能够经过再立公证遗言的办法进行更改假如你还有其他疑问的,欢迎在本网站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