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合同是否可以约定管辖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30 00:58
爸爸妈妈是能够直接把房产赠与给孩子的,这个时分就需要两边签定赠与合同,那么这个赠与合同在约好之后应当由哪个法院进行统辖?下面,为了协助我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房子赠与合同是否能够约好统辖
1、不能。有必要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统辖准则。
2、《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则:下列案子,由本条规则的人民法院专属统辖:
(一)因不动产胶葛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统辖;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说》第二十八条 规则: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则的不动产胶葛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力承认、切割、相邻联络等引起的物权胶葛。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胶葛、房子租借合同胶葛、建造工程施工合同胶葛、政策性房子买卖合同胶葛,按照不动产胶葛确认统辖。
4、《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则:合同或许其他产业权益胶葛的当事人能够书面协议挑选被告住所地、合同实行地、合同签定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践联络的地址的人民法院统辖,但不得违背本法对级别统辖和专属统辖的规则。
协议统辖有必要契合以下几个条件
(一)当事人协议统辖的案子,包含合同或许其他产业权益胶葛。
(二)当事人协议挑选统辖法院的规模,包含能够挑选被告住所地、合同实行地、合同签定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践联络的地址的人民法院统辖。假如当事人挑选了与合同没有实践联络地址的人民法院,该协议无效。合同签定地是指合同两边在书面合同上签字和盖章的地址。例如,广东某厂与黑龙江某厂在北京签定购销合同,北京为合同签定地。标的物所在地是指标的物寄存的地址。例如,上海某厂与大同某厂签定的购销合同,合同约好实行地为大同火车站,货品由上海装船运至秦皇岛港时发作胶葛,因货品在秦皇岛港,秦皇岛港为标的物所在地。
(三)有必要以书面协议挑选统辖,包含书面协议能够采纳合同书的方式,包含书面合同中的协议统辖条款,也能够采纳函件和数据电文(包含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能够有形地体现当事人两边协议挑选统辖法院意思表明的方式。或许是诉讼前两边当事人达到的统辖协议,口头协议无效。
(四)当事人有必要进行确认的、单一的挑选。当事人有必要在上述五个法院中挑选其一。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定见》第二十四条的规则,合同的两边当事人挑选统辖的协议不明确或许挑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则的人民法院中的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统辖的,挑选统辖的协议无效,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则确认统辖。
(五)协议统辖不得违背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统辖和专属统辖的规则。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关于这种状况的话,应当是在户口所在地的法院进行统辖的,并且赠与合同能够吊销,一般是在赠与人呈现经济很大的问题的时分就能够请求吊销,假如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
房子赠与合同是否能够约好统辖
1、不能。有必要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统辖准则。
2、《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则:下列案子,由本条规则的人民法院专属统辖:
(一)因不动产胶葛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统辖;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说》第二十八条 规则: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则的不动产胶葛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力承认、切割、相邻联络等引起的物权胶葛。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胶葛、房子租借合同胶葛、建造工程施工合同胶葛、政策性房子买卖合同胶葛,按照不动产胶葛确认统辖。
4、《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则:合同或许其他产业权益胶葛的当事人能够书面协议挑选被告住所地、合同实行地、合同签定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践联络的地址的人民法院统辖,但不得违背本法对级别统辖和专属统辖的规则。
协议统辖有必要契合以下几个条件
(一)当事人协议统辖的案子,包含合同或许其他产业权益胶葛。
(二)当事人协议挑选统辖法院的规模,包含能够挑选被告住所地、合同实行地、合同签定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践联络的地址的人民法院统辖。假如当事人挑选了与合同没有实践联络地址的人民法院,该协议无效。合同签定地是指合同两边在书面合同上签字和盖章的地址。例如,广东某厂与黑龙江某厂在北京签定购销合同,北京为合同签定地。标的物所在地是指标的物寄存的地址。例如,上海某厂与大同某厂签定的购销合同,合同约好实行地为大同火车站,货品由上海装船运至秦皇岛港时发作胶葛,因货品在秦皇岛港,秦皇岛港为标的物所在地。
(三)有必要以书面协议挑选统辖,包含书面协议能够采纳合同书的方式,包含书面合同中的协议统辖条款,也能够采纳函件和数据电文(包含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能够有形地体现当事人两边协议挑选统辖法院意思表明的方式。或许是诉讼前两边当事人达到的统辖协议,口头协议无效。
(四)当事人有必要进行确认的、单一的挑选。当事人有必要在上述五个法院中挑选其一。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定见》第二十四条的规则,合同的两边当事人挑选统辖的协议不明确或许挑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则的人民法院中的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统辖的,挑选统辖的协议无效,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则确认统辖。
(五)协议统辖不得违背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统辖和专属统辖的规则。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关于这种状况的话,应当是在户口所在地的法院进行统辖的,并且赠与合同能够吊销,一般是在赠与人呈现经济很大的问题的时分就能够请求吊销,假如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