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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方的管理任务包括了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7 00:25
施工方是承当施工使命的单位的总称谓,它可能是施工总承揽方、施工总承揽办理方、分包施工方、建造项目总承揽的施工使命履行方或只是供给施工劳务的参加方。
法令咨询:
建造工程施工总承揽方的办理使命有哪些?
律师答复:
(1)担任整个工程的施工安全、施工总进展操控、施工质量操控和施工的安排等。
(2)操控施工的本钱(这是施工总承揽方内部的办理使命)。
(3)施工总承揽方是工程施工的总履行者和总安排者,它除了完结自己承当的施工使命以外,还担任安排和指挥它自行分包的分包施工单位和业主指定的分包施工单位的施工(业主指定的分包施工单位有可能与业主独自签订合同,也可能与施工总承揽方签约,不管选用何种合同形式,施工总承揽方应担任安排和办理业主指定的分包施工单位的施工,这也是国际惯例),并为分包施工单位供给和发明必要的施工条件。
(4)担任施工资源的供给安排。
(5)代表施工方与业主方、规划方、工程监理方等外部单位进行必要的联络和协调等。
相关法令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修建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则
第五十二条修建工程勘测、规划、施工的质量有必要契合国家有关修建工程安全规范的要求,详细办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则。
有关修建工程安全的国家规范不能适应保证修建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
第五十三条国家对从事修建活动的单位推广质量体系认证准则。从事修建活动的单位依据自愿准则能够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办理部分或许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办理部分授权的部分认可的认证组织请求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组织颁布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第五十四条建造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修建规划单位或许修建施工企业在工程规划或许施工作业中,违背法令、行政法规和修建工程质量、安全规范,下降工程质量。
修建规划单位和修建施工企业对建造单位违背前款规则提出的下降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回绝。
第五十五条修建工程实施总承揽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揽单位担任,总承揽单位将修建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当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承受总承揽单位的质量办理。
第五十六条修建工程的勘测、规划单位有必要对其勘测、规划的质量担任。勘测、规划文件应当契合有关法令、行政法规的规则和修建工程质量、安全规范、修建工程勘测、规划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好。规划文件选用的修建材料、修建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范、类型、功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有必要契合国家规则的规范。
第五十七条修建规划单位对规划文件选用的修建材料、修建构配件和设备,不得指定生产厂、供给商。
第五十八条修建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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